各有关单位: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国家社科基金设立中国历史研究院重大历史问题研究专项,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会同中国历史研究院组织实施。《国家社科基金中国历史研究院重大历史问题研究专项2021年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详见附件1,具体要求请严格按照公告内容执行。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特补充通知如下:

一、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

本批重大项目共发布24个招标项目研究方向,涵盖中国史、考古学、世界史3个学科领域。每个招标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项中标项目。资助强度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为每项60-80万元。对于研究周期长、经费投入大、带有工程性质的重大选题及大型数据库建设项目,可单独编制经费预算;如获中标,将根据研究进展情况和完成质量,立项两年后经中期检查评估合格后予以滚动资助。

二、投标者资格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科基金各项管理规定;在史学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每个投标项目组的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重大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攻关项目,国家出版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同期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攻关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不能投标。

3.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项目。子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本批次招标中只能参与一个投标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项目。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重大项目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攻关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子项目负责人参与本次投标。

三、我校申报安排

1.国家社科基金中国历史研究院重大历史问题研究专项重大招标项目实行网络申报和评审。请投标人于8月1日至8月10日登陆“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的账号可继续使用,新申报人员以实名信息提交注册申请后联系学校社科处工作人员审核)。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2.负责人签名、院系盖章后的纸质版《投标书》一式2份和《申报承诺书》一式1份于8月11日下午2:30—5:00提交至人文社科管理科(东校区行政楼607室)。电子版《投标书》8月13日前发送至人文社科处指定邮箱gssk6675@gpnu.edu.cn,邮箱主题命名为“姓名+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中国历史研究院重大历史问题研究专项重大招标项目”。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四、其它相关申报内容及注意事项请参照《公告》要求执行。

联系人:李恒华、杨书逊

邮箱:gssk6675@gpnu.edu.cn

材料提交地址:人文社科管理科(东校区行政楼607室)


附件:

1.国家社科基金中国历史研究院重大历史问题研究专项2021年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

2.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中国历史研究院重大历史问题研究专项度重大项目招标选题方向

3.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中国历史研究院重大历史问题研究专项重大招标项目投标书

4.申报承诺书


人文社科处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