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各位老师: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1年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学校于9月7日发布的《关于开展2021年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的通知》(https://www.gpnu.edu.cn/info/1038/26558.htm),目前科技厅正委托华转网开展2021年度企业科技特派员的注册、派出工作。

2021年,我校可向科技厅推荐企业科技特派员专项资助项目不超过10项,科研处拟于11月末开展2021年科技厅企业科技特派员专项资助校内遴选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在11月20日之前在华转网上完成了对接,并按照要求在华转网上提交了入驻协议与横向项目合同的企业科技特派员项目,其项目状态应为“立项提交”,处理节点应为“派出单位”,以华转网上的信息为准。

根据科技厅文件,2020年已获得专项资助的企业和特派员不列入2021年专项资金资助范围。已获省农村科技特派员及省部级人才计划资助在研项目的科研人员和企业,不再重复资助。

二、评审方式

由我处组织专家以材料评审的方式开展遴选,请各位参评老师下载填写《2021年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校企科技特派员派驻申请表》(见附件),同时附上完成签订的2021年校企科技特派员派驻协议与依托横向项目合同、入账证明等材料(协议与合同复印件即可),所有材料一式6份,在11月20日前报送至科研处产学研合作科(东校区行政楼610室),电子版通过邮件发送至邮箱(kyccxy@gpnu.edu.cn),邮件命名“学院+姓名+校企科技特派员派驻申请表”,我处将根据报送资料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开展评审,择优向省厅提送特派员项目。

三、评审要点

1、依托横向项目合同经费以及经费到账情况;

2、依托横向项目预期开展情况;预期成果产出情况、预期社会效益及行业影响等。

四、资助项目数量

我校限项申报10项,每名企业科技特派员限获得资助 1 项,经校内遴选并公示三日无异议后,我校将审核推荐提交。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科研处王老师,张老师;联系方式:38257683。

 

 

科研处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