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总体方案》(广师院〔2015〕273号)的要求,为保证学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按照工作方案中的时间节点有序推进,扎实做好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工作,现将暑期审核评估工作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专项工作组的工作任务
    各专项工作组负责做好学校《自评报告》修改及支撑材料查漏补缺、汇编打印成册工作(7月30日前完成)。

    二、各教学单位评估工作任务

    1.做好9月18日-9月21日《课程表》(专家案头材料),需要认真仔细核对,确保准确无误(7月25日前完成)。
    2. 做好《近三学年(2014-2015学年、2015-2016学年和2016-2017学年)试卷一览表》和《近三届(2015届、2016届、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一览表》(专家案头材料),需要认真仔细核对,确保准确无误(7月25日前完成)。
    3. 做好《校外实践基地一览表》及基地简介(专家案头材料),需要认真仔细核对,确保准确无误(7月25日前完成)。
    4. 继续做好《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教学状态数据》的采集、调整和优化工作,并上传教育部系统(7月30日前完成)。
    5. 修改、完善2016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调研报告和教学大纲(7月30日前完成)。
    6.修改、完善二级学院“十三五”专业建设规划、“十三五”课程建设规划;各专业“十三五”建设规划(7月30日前完成)。
    7.完善二级学院预评估报告及支撑材料,并打印装订成册(8月10日前完成)。
    8. 对近三学年的试卷、实习实训材料,近三届毕业论文等各类教学档案进行全面自查,开学初专项检查(8月25日前)。
    9.做好省级、校级资源共享课程的网站建设,开学初专项检查(8月25日前)。
    10. 归档整理近三个学年(2014-2015学年、2015-2016学年和2016-2017学年)的教案、教学课件及教学进度表(8月25日前),开学初专项检查。
    11. 完善《二级学院教学管理制度汇编》,并打印装订成册,留存在二级学院,开学初专项检查(8月25日前)。
    12. 通知9月18日-9月21日(下学期第四周),有上课任务的教师提前备好课、准备好课件或PPT、教案等课堂教学材料,开学初专项检查(8月25日前)。
    13. 加强学院网站建设,完善网站相关信息资料(8月25日前)。

    三、各教学单位评估工作任务

    1. 教务处做好《学生名册》、人事处做好《教师名册》(专家案头材料),需要认真仔细核对,确保准确无误(7月25日前完成)。
    2. 学生处做好《就业单位一览表》(专家案头材料),需要认真仔细核对,确保准确无误(7月25日前完成)。
    3.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牵头完善学校《实验(实训)一览表》及功能简介汇编(专家案头材料),需要认真仔细核对,确保准确无误(7月25日前完成)。
    4. 继续做好《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教学状态数据》的采集、调整和优化工作,并上传教育部系统(7月30日前完成)。
    5. 学生处做好《毕业生就业质量分析报告》(覆盖各种就业类型),《学生(在校生和毕业生)满意度调查分析报告》(覆盖各年级、各专业)(7月30日前完成)。
    6. 学生处、团委及二级学院做好正式评估《学生宣传动员与学风教育方案》(8月25日前)。
    7. 院办牵头的后勤保障组做好正式评估《接待工作方案》(包括专家接待、场地安排、设备安排、交通及用餐安排等)及《经费预算方案》(8月25日前)。
    8. 校友会办公室完善《优秀校友一览表》及正式评估的校友推荐工作(8月25日前)。
    9. 宣传部组织策划好《学院办学成就展》,制作好《学院改革与发展成果宣传册》、《学院迎评视频宣传片》(8月25日前)。
    10. 加强单位网站建设,完善网站相关信息资料(8月25日前)。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承担的《专家案头材料》,务必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并于2017年7月25日下午17:00前,将电子版打包发送到
gspj@gpnu.edu.cn;纸质版一式一份(单位负责人手写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至本部三栋405评估科办公室。
    (二)各单位需要指定专人负责,继续做好《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教学状态数据》的采集、调整和优化工作,并上传教育部系统。
    (三)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务必保持电话畅通,按照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审核评估评建工作办公室的工作部署,能随时接受评估任务,能随时提交评估相关材料。
(四)各单位需按照学校评建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将本单位暑假期间的评建工作任务落实到人,并明确完成评建工作任务的质量和时间要求。
    (五)学校评建办公室组织对暑假期间各单位完成任务情况进行专项统计和检查。对不能按质按量按时完成相关工作的单位与个人,报送学校督察组。

 

 

 

                                                                           教 务 处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