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教辅单位:
根据《“十三五”广东省普通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粤教高函[2017]116号)的文件精神,为完善我院国家、省、校三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质量工程”)项目建设体系,推进我校“创新强校工程”建设,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学院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度广东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推荐名额
我院2017年可申报广东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及推荐名额如下:
(一) 特色专业1个;
(二)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
(三) 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1个;
(四) 教学团队1个;
(五) 在线开放课程2门。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
我院已立项建设的校级质量工程项目。
申报具体要求详见《2017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立项指南》(附件1)。
(二)材料要求
1.请各申报单位于2017年9月15日前,将特色专业、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教学团队和在线开放课程的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1份及电子版)及相关支撑材料(支撑材料为PDF格式,需有封面目录,每一个大小不超过10M)报送教务处。
联系人:闫仙;邮箱:gsjyk@gpnu.edu.cn;
2.请各申报单位于2017年9月15日前,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1份及电子版)及相关支撑材料(支撑材料为PDF格式,需有封面目录,每一个大小不超过10M)报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联系人:扶干儒;邮箱:gssgk@gpnu.edu.cn;
三、学校评审推荐
学院拟于9月中旬组织有关专家对上述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限额向省教育厅推荐。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各项目负责人做好汇报、答辩准备工作。
四、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一)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是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评定的基础,同时也是国家级项目遴选推荐的基础,请各教学、教辅单位高度重视,结合本单位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及教学改革实际,认真做好本单位项目申报相关组织工作。
(二)文中“一、项目类别及推荐名额”所列项目类别及推荐名额为学校初步审定,学校将根据各类别项目申报情况,对拟推荐项目类别和数量作出适当调整(最终推荐数量为6项)。
(三)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7]116号)的文件要求,2017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候选对象必须是本校业已正式立项的校级项目(以发文为准),项目在校内已经得到学校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且前期建设已经取得一定成果并具有实际应用价值,有必要继续予以推进。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予立项:
1.在2016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验收中被列为暂缓通过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重新申报的;
2.所主持同类别省级项目尚未校内结题验收现重复申报的;
3.项目建设未能紧扣学校教学改革实际问题的;
4.项目与“十二五”期间省质量工程立项项目高度相似或相近的;
5.学校已有相同或相近项目现再次重复申报的;
6.项目负责人非高级职称的;
7.建设任务不切实际,依靠项目现有团队力量无法实施的;
8.同一教师作为负责人同时申报多个类别项目的;
9.其他不予立项的情况。
联系人:闫仙;联系电话:38256661
邮箱:gsjyk@gpnu.edu.cn;
附件:
1.2017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立项指南
2.2017
年广东省本科高校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建设任务书
教务处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