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省质量工程项目负责人: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2017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普通本科高校十三五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 我院开展2017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结题验收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范围

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外,2013年-2014年间经省教育厅正式发文立项的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参加本次验收;2015年度、2016年度在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验收中列为暂缓的项目,必须整改参与本次验收;2015年及以后立项的项目,本年度暂不参与验收;项目如已入选国家级的,不列入本次验收范围。

 

二、材料要求

(一)参加验收的项目负责人要结合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要求,对照项目立项申报书(申请书、任务书等),根据建设实际情况填写《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附件1),并提供成果实证材料(加成果材料目录,装订成册)。

(二)各二级单位对本单位相关项目结题验收材料进行审核,保证其真实性,填写《广东省质量工程验收项目汇总表》(附件2)。

 

三、时间安排

(一)11月24日前,各单位统一将结题验收项目汇总表、项目结题验收登记表及成果实证材料(成果材料做成PDF文档,加封面和目录)等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学院以下相关负责部门,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1.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负责单位:教务处(教学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

联系人:周周,邮箱:gsbj@gpnu.edu.cn,电话:38256728

办公地点:办公楼202

2.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负责单位: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联系人:扶干儒,邮箱:gssgk@gpnu.edu.cn,

电话:38265410

办公地点:办公楼604

3.其他项目

负责单位:教务处教学建设科

联系人:闫仙,邮箱:gsjyk@gpnu.edu.cn,电话:38256661

办公地点:办公楼206

(二)11月25日-11月30日,学院统一组织专家组进行结题验收;

(三)12月1日-12月7日,将校内结题相关情况进行公示。

 

四、其他事项

(一)对验收的项目作出通过、暂缓通过二类验收结论。

对暂缓通过的项目,教务处依据专家组意见向二级学院及项目负责人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达到预期建设目标后再次申请验收;对于验收结论为暂缓通过项目的负责人,教务处将给予立项限制。

(二)请各有关二级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结题验收工作,精心组织、认真准备,切实做好结题材料填报、成果总结整理等结题验收相关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展示我院省质量工程项目的建设水平与成效,进一步发挥质量工程项目在教学建设与改革中的引领、示范和推动作用,提升学院教育教学水平。

 

 

 

附件:

1.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

2.广东省质量工程验收项目汇总表

3. 我院2017年需结题验收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汇总表

4. 我院2017年需结题验收省级教学改革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