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教辅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在本科高校遴选省级示范性教师教育实践基地的通知》(粤教高函[2018]145号)的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省级示范性教师教育实践基地的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我校遴选推荐省级示范性教师教育实践基地为10个。
    二、申报要求
    所申报基地必须与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密切合作,责权明确,协同育人。双方签订正式的基地建设协议,深度参与基地实践教学。
    项目负责人所主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2016年、2017年被评为“不通过”或者“暂缓通过”的不予申报基地项目。
    三、学校评审推荐
    学校拟于10月中旬组织有关专家对上述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限额向省教育厅推荐。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请各申报单位于2018年10月10日前,将示范性教师教育实践基地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及相关支撑材料(支撑材料为PDF格式,需有封面目录,每一个大小不超过20M)发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邮箱。纸质材料一式一份送至行政楼204。
    联系人:闫仙;联系电话:38256661。
    邮箱
gsjyk@gpnu.edu.cn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在本科高校遴选省级示范性教师教育实践基地的通知
    2.2018年省级示范性教师教育实践基地推荐汇总表
    3.省级示范性教师教育实践基地申报书

     
教务处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