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广师院〔2015〕159号),学院将开展校级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校级教改”)2018年度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范围
    (一)中期检查的范围
    2017年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
    (二)结题验收的范围
    2016年立项的一般类校级教改项目必须结题;
    2016年以前立项且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必须结题;
    2016年立项的重点类校级教改项目可以申请提前结题。
    以上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名单详见附件1。
    二、材料上传与报送
    (一)登录平台
    2018年10月16日—31日晚24点之间,项目负责人登陆内网“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
http://jxxm.gpnu.edu.cn/),登录账号:身份证号,初始密码:123456。
    (二)上传材料要求
    1、需进行中期检查的项目,在系统中上传《中期检查表》(附件2),扫描成PDF版,含签字盖章。
    2、需进行结题验收的项目,在系统中上传:
    (1)《结题报告书》(附件3),同时上传两种格式,word版和经扫描后含签字盖章的PDF版;
    (2)成果证明材料。项目成果形式参见(广师院〔2015〕159号)要求。其中论文须上传期刊封面、目录与正文(PDF版),著作(教材)上传封面、版权页与目录(PDF版)。
    (三)延期结题
    不能按时结题的项目负责人需申请延期,已经延期一次的不能再次延期。登陆系统后,上传经二级学院签字盖章的扫描版《校级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延迟结题申请表》(附件4)。
    (四)更改事项
    校级教改项目需调整负责人等,需填写《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表》(附件5)。
    三、组织评审
    (一)二级单位初审
    11月9日前,二级单位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申请中期检查、结题验收项目进行审核,并填写《校级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6)。专家小组不少于3名副高以上职称人员且至少包含非本单位成员1名,并出具不少于150字的初审意见。项目负责人及成员不能担任专家组成员,鼓励吸引与学科相关的行业、企业人士参与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
    初审内容主要是对照《项目申请书》、《中期检查表》、《结题报告书》(含项目研究报告、成果证明材料),审查项目实际完成的研究工作,确定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研究成果。
    (二)学校组织集中性中期检查、结题验收
    学校拟于11月中旬组织专家对中期检查和结题项目进行集中性验收。对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统一发文公布。其中验收“优秀”的项目,将颁发奖金。成果显著的项目将优先推荐参评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
    四、其他事项
    (一)对2014年以前立项但仍不结题的项目,将追回建设经费,并面向全校公布撤销该项目的立项。已结题验收的项目,建设经费须在结题当年12月底前使用完,逾期将回收。
    (二)凡未按时结题的项目,将限制该主持人申报校级教改项目,并根据各单位未结题比率酌情削减下一年度各级教改项目的申报数额。
    (三)联系人:柏晶,38256728;邮箱:
gsbj@gpnu.edu.cn;办公地点:本部行政楼202A。教学类项目QQ群:233094787。
    附件:1.2018年到期需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项目汇总表
    2.校级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
    3.校级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4.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延迟结题申请表
    5.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表
    6.校级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汇总表

 

教务处
(教学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