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和评审工作的有关精神,按照《广东技术师范学院职称资格评审(教师系列)教学工作考核评价暂行办法》(广师院[2011]229号),学校拟对2016年申报教师系列职称人员的教学工作进行考核评价,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评价依据:

按照《广东技术师范学院职称资格评审(教师系列)教学工作考核评价暂行办法》(广师院[2011]229号)及《关于职称教学工作考核评价综合认定听课及教学档案检查工作的通知》广师教〔2015〕22号的相关办法进行考核评价。

二、考核评价方式

(一)直接认定教学工作考核评价等级

符合直接认定评价等级的教师,比照《广东技术师范学院职称资格评审(教师系列)教学工作考核评价暂行办法》中的认定条件填写《直接认定教学工作考核评价等级申请表》(附件1),经学校审核后,即予以认定教学工作评价等级。

(二)综合认定教学工作考核评价等级

不符合直接认定评价等级的教师,填写《综合认定教学工作考核评价等级申请表》(附件2),并按照《关于职称教学工作考核评价综合认定听课及教学档案检查工作的通知》(广师教[2015]22号)的有关要求,报送申请教学评价综合认定教师的授课评议表和试卷评价表,教务处根据广师院[2011]229号的有关规定确定综合考核评价等级。

三、考核评价工作日程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7月5日

各相关单位报送《教师系列职称申报人员学生教学评价成绩打印申请汇总表》

7月5日-7月11日

各相关单位组织申报人员填写附件1、2,并进行初审。

7月11日

各单位将申报人员《申请表》等材料报送教务处评估科

7月11-18日

教务处审核相关材料

日期另行待定

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

日期另行待定

公示评审结果

四、有关说明

各单位的职称评审秘书收集教师系列职称申报人员名单(填写附件3),并于交表后3个工作日到教务处评估科统一领取本单位申报人员的学生网上评教成绩。

联系人: 吴秀兰

联系电话:38256485   办公地点:第二教学楼 605

附件:1.直接认定教学工作考核评价等级申请表

      2.综合认定教学工作考核评价等级申请表

      3.教师系列职称申报人员学生教学评价成绩打印申请汇总表

 

                     教 务 处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