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644号)规定,经研究,决定3月8日(周四)下午全校女教职工放假半天。

各单位可组织女教职工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当日下午有课的女教职工按原计划上课,对因上课或其他公务无法放假的女教职工,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调休。

 

学院办公室 教务处 工会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