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做好2019年度校内经费预算编制工作,现将2019年校内预算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预算编制基本原则

(一) 依法编制预算,全面落实《预算法》等法律法规。

(二) 预算编制应当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分清轻重缓急,突出保障重点。

(三) 各部门的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

二、 预算编制具体要求

(一) 2019年度校内经费预算按照日常经费预算和专项经费预算分别编报。

(二) 2019年度校内经费预算实行零基预算。凡是在2018年底未用完的校内日常预算经费,均在2018年底收回不再结转。确实未完成还需要经费的,在2019年度校内预算中重新申报。专项经费预算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只能结转一次。即2017年及以前年度校内预算安排的专项经费预算,2018年底全部收回。

(三) 严格编制预算支出。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对申报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和充分论证(含立项论证和价格论证),严控新增支出。新增预算项目,须附上级文件或院长办公会交办通知,以及《广东技术师范学院预算工作委员会工作规程》第九条第三款规定的论证材料。预算执行中,除因突发情况、新出台政策等因素,必须当年安排的新增支出外,原则上不得申请新增或追加预算。

(四) 提高预算编制精准度,建立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相衔接的机制。根据项目开工条件和年度用款计划分期编报预算,并作为年度预算执行的依据。如项目在当年达不到支出条件的,暂不列入当年预算安排,具备实施条件后再列入以后年度预算。对需连年安排的同类项目须参考2018年校内预算执行情况来申报2019年预算。

(五) 加强项目绩效管理,提高项目绩效性。各单位要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对列入专项资金预算的申报项目,要明确绩效目标。对未提供绩效目标有关材料的项目,原则上不纳入2019年预算安排。

(六) 加强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的衔接,提高增量资产配置计划合理性和存量资产使用效益。各单位凡涉及购置设备、车辆的支出预算,都应编制增量资产配置计划并附相关说明材料。

(七) 加强预算编制与政府采购改革的衔接。2019年预算中涉及办公设备、教学设备、车辆购置等项目,都应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由学校统一安排预算经费。

(八) 2019年校内预算实行经费归口管理:加班费归口人事处管理,学生勤工助学归口学生处负责,三下乡经费归口团委管理,学生竞赛费归口教务处,设备采购及实验室建设归口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九) 经常费(办公费、差旅费、教学差旅费、教学调研与学术活动费、资料费、实习费、毕业论文设计费、教学参观费、学生工作经费)按照规定的标准×人数计算。职工人数以人事处提供数据为准,学生人数以教务处提供数据为准,校区数量以院办提供数据为准。由财务处负责编制并与各部门核对,无需编报。

(十) 2019年校内预算申报表中所有预算项目金额的填报要提供计算基础(经常费除外),采购类精确到单价×数量,维修维护类精确到单价×次数,学术交流、调研类精确到单次费用×次数,如有合同或报价,须提供复印件。对于不按上述要求填报的,不予受理或不予安排预算经费。

(十一) 2019年校内预算申报表中的预算项目需按《2015年政府收支经济分类》中的款级科目明确支出科目。财务处在下拨预算指标时严格按支出经济分类进行控制,不得违反规定打通使用。

(十二) 2019年校内预算中凡涉及用预算经费发放津贴、补贴、加班费、劳务费、工作补助的,依照学院《关于严肃纪律规范津贴补贴发放的通知》的规定,均须列明发放人员类别、人数、标准及计算基础。校内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发放津补贴或劳务费的,须附有关规定依据。

(十三) 餐费报销执行《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广师院[2014]248号)和《广东技术师范学院非公务接待餐费报账的通知》。

三、 报送要求

2019年校内预算报送时间为2018年11月2日前,纸质版交到校本部行政楼302室,电子版发送到邮箱gsshhn@gdin.edu.cn。纸质版须经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及主管校领导批准。预算编制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财务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沈老师,38265721。

 

附件:   2019年校内预算申报表.xlsx

 

财务处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