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教辅单位:
我院学术委员会是学校学术领域最高的学术咨询、审议以及评定机构,本届学术委员会在2014年10月30日启动,任期已满4年,期间学校层面和中层单位的负责人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需要进行换届选举。根据2018年11月6日校长办公会议决定,将学术委员会秘书处改设在科研处,并由科研处牵头对我院学术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推进学院制度建设,完善学院学术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院学术事务中的作用,根据《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教育部令35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的通知》(教政法厅〔2014〕1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担任我院学术委员会的委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治学严谨、公道正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立德树人,学风高尚;
(二)具有较高的学术研究水平,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成果;
(三)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四)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推荐名额
凡有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或研究生的二级教学单位,每单位可推荐2名候选人,其中至少1名是非领导职务的教师(含青年教师);其他教学教辅单位推荐1名候选人(原则上是非领导职务的教师)。
三、推荐工作要求
请各教学教辅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我院学术委员会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务必将本通知传达到本教学教辅单位所有正高级教师。若推荐成为学院学术委员会的候选人,必须经各二级单位民主推荐、由二级单位的学术委员会遴选,并经过二级单位党政联席会议表决通过,在二级单位内进行公示不少于3日。
四、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2018年11月26日前将《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和《各二级单位学术委员会成员表》(附件2)盖章版报送学院学术委员会秘书处(科研处),电子版发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汪媛,办公地点:行政楼607,联系电话:38256675,邮箱:714140549@qq.com。
附件:1. 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2. 各二级单位学术委员会成员表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