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各部门:

我校成功更名为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各二级单位官方微信公众号名称、账号主体等信息应随之作相应变动。为规范引导校内各二级单位微信公众号的使用和管理,做好对外宣传和对内联络,提升校园新媒体的传播力、聚合力和影响力,切实维护学校形象和校园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现对校内各二级单位官方微信公众号作重新统计备案。相关要求如下:

1.已经开通、准备开通、需要认证、变更或注销微信公众号名称的二级单位,请按照《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微博、微信公众帐号管理办法》(附件1)文件要求,尽快向党委宣传部提交《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各级微博和微信公众帐号申请表》(附件2),申请备案、开通、认证、变更或注销。无此工作需要的单位,可以不用开通或认证微信公众号。

2.因一个法人证书只能认证50个微信公众号,为更好地协调资源,原则上,每个二级单位只能分配一个认证名额。微信公众号如需认证,请在党委宣传部审批完成后,申请人持《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新媒体公众帐号申请表》和《微信认证申请公函》(微信公众平台认证系统自动生成)到学校办公室(东校区行政楼211室)领取大学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电子图片,和在认证公函上加盖学校行政用章(相关流程按照校办用章指引办理,见附件3),再到微信公众平台进行认证。对私自进行认证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责任。

3.为统一规范体现学校标识,切实维护学校形象,使用“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作为账号主体的二级单位官方微信公众号,认证名称必须为“广东技术师范大学XXX”或“广师大XXX”,不得标新立异,不得使用不规范的学校全称或简称。使用校徽作为头像,需向党委宣传部申请,不得对校徽作任意篡改和歪曲。

4.请各单位排查统计本部门官方及下属学生正式组织实际管理和营运的公众号,督促其尽快按照要求更改名称,不得漏报瞒报,于3月15日前填写好《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各单位、各社团开通微信公众号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4),报送至党委宣传部工作邮箱jsxcb@gpnu.edu.cn备案。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报送。联系人:尹忠琼;咨询电话:38256606。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微博、微信公众帐号管理办法

附件2: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新媒体公众帐号申请表

附件3: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用印审批表

附件4: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各单位、各社团开通微信公众号基本情况统计表



党委宣传部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