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促进依法治校,根据2019年第二次校长办公会议要求,决定对现行的全校性规章制度进行清理和汇编。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小组

成立学校清理和汇编规章制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落实各项具体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潘自勉

副组长:李 琴 李向明

成 员:(排名不分先后)

刘荣军  黄  昂  韩柏光  郭  磊  崔怀林  邓文新

许竹君  李旭旦  魏文国  陈浩海  郑  萍  谭红梅

彭湘凯  滕立国  舒立新  洪启煌  陈丽珍  丁纯杰

朱德喜  回雁雁  覃易寒  周雪虹  方  刚  吴筱贞

许志荣  陈作雄  杨光洲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依法治校办公室。领导小组至本次清理和汇编规章制度相关工作结束后自动撤销。

二、规章制度清理

(一)清理范围

以学校名义公布的现行的全校性规章制度。

(二)清理依据

1.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

2.学校章程。

(三)处理方式

1.保留:符合法律、法规、规章、上级规范性文件和学

校章程的规定,与教育改革和发展要求相一致,适合学校管理实际和发展需求,可以继续适用,应予以保留。

2.制订: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和新要求,且实际工作

需要填补制度空白,应制定新的规章制度。

3.修订:部分内容不合时宜,或与法律、法规、规章、

上级规范性文件和学校章程相抵触,应修订完善。

对发布实施3年以上的暂行或试行的规章制度,原则上应结合暂行或试行期间具体实施情况进行修订完善,并将暂行或试行的规章制度改为正式规定。

4.废止:主要内容不合时宜,或与法律、法规、规章、

上级规范性文件和学校章程相抵触,不适宜学校发展要求,已经没有存在的必要,应予以废止。

三、规章制度汇编

(一)汇编范围

1.选编与学校管理直接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

2.学校章程;

3.以学校名义发布实施的现行的全校性规章制度(文件印发时间截止至2019年6月30日)。

(二)汇编分册

《制度汇编》共分8分册,分册内容及其责任编辑见附件1。

四、清理和汇编步骤

请各有关部门(单位)指定1名联络员专门负责落实本项工作,并将联络员姓名和联系方式于3月7日之前报送至依法治校办(联系人:施兵,电话:38265622,邮箱:2420599142@qq.com)。

(一)自查阶段(2019年3月22日前完成)

各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现行全校性规章制度进行汇总摸底,根据处理方式进行分类清理,提出“保留、制订、修订、废止”的意见(因学校更名大学,仅需将规章制度中“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变更为“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的,应列为保留规章制度,该类制度的处理工作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另行统一完成),同时对拟选编的与学校管理直接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填写《清理和汇编规章制度工作计划》(附件2),于3月22日前提交依法治校办公室。

(二)完善阶段(2019年5月20日前完成)

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清理和汇编规章制度工作计划》,按照规定的程序,集中组织力量开展规章制度制订、修订和废止工作,并按要求提交有关会议审定后发布。

(三)汇编阶段(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

依法治校办公室组织各责任编辑按本次汇编范围进行规章制度汇编。

五、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把清理和汇编规章制度作为推进依法治校和提高工作科学化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时按质完成各阶段任务。

(二)在制订和完善规章制度过程中,努力实现“三个体现”和“一个结合”。“三个体现”是:体现时代性和与前瞻性;体现科学性和人本化;体现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一个结合”是与依法治校工作结合起来。

(三)未经学校正式发文的规章制度,不列入汇编范围。

(五)遵循公文处理的有关规定,特别是要准确把握关于“规定、办法、细则、章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名称的具体含义和区别。

附件:1.规章制度汇编分册

          2.清理和汇编规章制度工作计划

          3.规章制度汇编目录(2017年6月版)

中共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