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校级校外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资助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更好发挥校外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作用,保障校外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的管理及运行,经学院有关会议研究,决定给予2012年以后立项为校级校外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不含省级立项基地)的46个项目一次性资助各2000元。该经费可用于与本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相关的交通、住宿、工作人员出差补贴等开支,具体按财务制度执行。

工作联系地点:教务处实践科(办公楼202A);电话:38256725

教务处

201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