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采购〔2020〕5号)(附件1)的相关要求,2020年11月1日开始,对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须公开采购意向。且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应当尽量提前,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为此,对于预算项目50万元以上的货物类、100万元以上工程及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先将采购意向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30个日历天后,才能进入采购招标流程。原则上未经采购意向公开的项目,将无法实施采购。

    请各经费项目负责人及采购用户,务必高度重视采购意向公开工作,加强采购计划管理,填报采购计划时应预留挂网招标前的30天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同时按《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参考文本》(附件2)的格式填写采购意向公开情况表,将电子版发送至ztb@gpnu.edu.cn,由我中心组织采购意向公开工作。

近期,广东省财政厅同时下发了《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审批和进口产品核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采购〔2020〕13号 )(附件3)及《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20年度批量集中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采购〔2020〕22号)(附件4)等有关政府采购工作的新规定。请各单位认真学习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以上事宜如有疑问,可咨询招投标管理中心(电话:38265723、38265050),也可加入“广师大招标采购Q群”(群号:241727442)互动交流。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