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处、各二级学院:

为方便毕业生毕业后继续办理医保事项,根据广州市医保局规定,毕业生必须在医保年度末办理减员手续。请各二级学院、研究生处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统计毕业生名单(包含暂缓就业的学生),进行汇总后填写《城乡居民减员变动表》(注:凡是毕业班的学生资料均需填写进去,数字输入以文本格式填表以防乱码,此减员不影响学生后续医保待遇)。电子版(文件名应为XX学院2018届减员变动表、负责此项工作人员留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197766744@qq.com。纸制版需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后由负责此项工作人员签名后交至学生医保办(校本部门诊部107室)。截止日期:2018年6月25日。

9月以后,毕业生仍发现未减员时请联系我们,并将自己的个人信息发送至手机13825188289(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毕业时间、院系班级,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0-38256707

附件:

门诊部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