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学院召开治安综合治理会议,各有关部门治安综合治理第一责任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学院副院长林卓同志主持。他首先传达了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并对近期安全工作作了具体部署,要求与会同志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把安全工作当作改革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全面加强我院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会议要求,要加强领导责任制,落实领导责任追究制度,做到:安全制度健全,措施落实,认识到位,管理到位,责任到人;要在元旦前必须对全院师生员工进行安全防范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禁止参加“黄、赌、毒”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做好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单位在放假前对安全防火工作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清除消防、治安死角,排除隐患,确保消防设施完好和消防通道畅通;要加强管理,杜绝违章用电,在下班前,放假前要检查安全防范措施,关闭电源。同时,强调加强学生公寓宿舍用电管理;要加强饮食安全管理,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要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及时上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