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民委办公厅发《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17年度课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现将我校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17年度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的指导思想、项目类别设置、选题描述、参考方向、申报时间等内容,详见《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17年度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
二、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可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已承担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但尚未结项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三、申报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课题申请表和课题论证活页,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课题申请中弄虚作假者,按《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各类课题经批准立项并签订协议回执后,即可获得经费资助。实际经费资助额度以评审结果为准。所有课题应在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结项,应提前书面申请,经批准同意后可延长半年。
五、课题负责人须填写《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申请表》(附件2)和《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用A3纸张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各一式4份;同时填写《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17年度课题汇总一览表》(附件4)(只发电子版)。申请者将上述材料于2017年3月9日前报至科研处609室,同时将电子版(单位+姓名命名)发至372412751@qq.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李恒华
联系电话:020-38256673
附件:1.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17年度课题申报指南
2.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申请表
3.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4.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17年度课题汇总一览表
社科处
2017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