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启动我校“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开题、中期检查及结题工作,请2014年至2016年的“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负责人查看附件通知,并根据自己的项目进展,开展相应工作:
1、对项目实施期已满的项目,请填写相应项目类别结题报告并提供佐证材料,上交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对平台类项目,请按照《各类平台验收指引及表格》开展结题工作。如需延期,请填写《广东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2、对项目实施期过半的项目,请填写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上交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如项目实施期已过半并已提前完成项目指标,可提前进行结题。
3、对2016年立项的人文社科类项目,请填写开题报告,上交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对重大项目,开题流程需严格按照教育厅要求进行,具体事宜可联系人文社科处。
请各项目负责人将相关材料于2017年5月31日前送交科研处,理工类送科技科,人文社科类送人文社科处。
科研处
二O一七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