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类别

为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教育系统教育科研和人才优势,加强党建理论和实践研究根据《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2019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党建工作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党建工作研究项目作为专项,纳入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统一按照《广东省教育科研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管理。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与名额

实行限额申报,公办本科院校限报6

(二)申报材料

2019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党建工作研究项目申报书(A表)、2019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党建工作研究项目评审书(B表)(见附件2、附件3)

)申报要求

1.党建工作研究项目应紧密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学校党建工作基础性、深层次问题,并结合我省学校党建工作实际,研究和解决加强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

2.申报人为党建研究专家或基层一线专兼职党务干部,要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备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课题组成员要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具有较扎实的研究基础和良好的保障条件。申报人和主要研究人员在项目研究周期内应能保障充足的研究时间。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具备支持课题开展研究的条件和政策。

3.申报项目需从课题指南中选择选题研究课题题目不得修改,申报者可以根据研究实际添加副标题,并以问题为导向,遵照引领性与科学性、实践性与学术性、时效性与实操性相结合的原则开展研究。

4.申报项目要重视不同类别学校、不同身份人员的交叉与组合。鼓励跨学校、跨部门的合作研究,鼓励与党建研究和党务管理工作部门合作,促进资源整合和共享,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力争取得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和决策参考的标志性成果。

5.项目研究要注重时效性。研究时间一般为1年,提倡以研究咨询报告、标准体系、论文、专著作为主要成果形式。要合理确定阶段性目标,时效性强的选题,要加快研究进度,按时高质量完成。

6.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凡未完成广东省教育厅立项的其他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和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党建工作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由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把关审核。

三、校内申报事项

(一)申报人于2019年9月5日17:00前将纸质申报材料(A表、B表、申报一览表)交到科研处609室,同时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到gssk6675@gp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二)我校限报6项,超项将组织专家进行校内推荐评审。

(三)联系人:田楠(38256610,507室)、李恒华(38256673)。

                                    组织部、科研处

2019年8月17日

附件:

1.2019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党建(统战)研究项目课题指南

2.2019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党建研究项目申报书

3.2019年度广东省教育科2019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党建研究项目匿名评审书

4.2019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党建研究项目申报一览表

5.《广东省教育科研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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