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近期已发布,具体要求请严格按照公告内容执行,尤其要关注今年的新要求、新变化。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特补充通知如下:

一、请各二级单位认真组织,务必提前做好资格审查与形式审查工作,着力提高申报质量。

二、请各二级单位积极组织申报,由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于2021年6月28日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送至社科处,包括:(1)申请书7份;(2)申报成果6套,如申报成果字数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及参考文献)6份,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并附成果查重报告(1份);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1份,并附1份修改说明;(3)申报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的需提供论文等级证明材料,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各1份;(4)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1份。纸质材料中本人、推荐出版社、所在单位、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限申报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的)等签名或盖章之处不可遗漏。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和《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电子版打包发送至人文社科处邮箱gssk6675@gpnu.edu.cn,邮件主题命名为“二级单位名称+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三、申请人需按照《项目申请书》和申报公告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在申请时弄虚作假的,申报成果存在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3年内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申请人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凡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将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四、其它相关申报内容及注意事项请参照《公告》要求执行。


联系人:李恒华、杨书逊(020-38256675)

邮箱:gssk6675@gpnu.edu.cn

材料提交地址:人文社科管理科(东校区行政楼607室)


附件:

1.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书

2.国家社科基金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书

3.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信息登记汇总表

4.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成果修改说明

5.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6.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请书(重点项目、一般项目).doc 

7.国家社科基金优秀博士论文出版(教育学)项目申请书.doc

8.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xls 

9.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成果修改说明.doc 

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公告

关于转发《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公告》的通知(教育学)

人文社科处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