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两院"院士大会和中国科协"十大"重要讲话精神, 认真实施《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 , 按照"四个面向"要求,以支撑中国工程院建设成为"创新引领、国家倚重、社会信任、国际知名"的国家工程科技高端智库为目标, 继续推进"顶天立地"广东区域高端智库建设,积极做好2022 年度咨询研究项目的立项工作,特制定《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广东研究院2022年度咨询研究项目指南)) (以下简称《指南》),经广东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工作安排, 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广东研究院2022年度咨询研究项目申报工作于本通知下发之日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

申报的项目选题原则上为《指南》所列的主要研究方向,咨询研究项目按照所涉及的领域和规模分为重大咨询研究项目、重点咨询研究项目和专题咨询研究项目三类(以下分别简称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专题项目)。

(一)重大项目。聚焦广东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重大工程科技问题组织开展的战略性、前瞻性、综合性咨询研究项目,原则上要有不少于5 位院士参加,研究周期不超过1年。

(二)重点项目。聚焦广东省重点领域及行业内的重点问题组织开展的战略性、前瞻性、针对性咨询研究项目,原则上要有不少于3位院士参加,研究周期不超过1年。

(三)专题项目。聚焦区域性重大工程科技问题组织开展的战略性、针对性咨询研究项目,可以是本研究领域内的院士参与,也可以是本研究领域内具有正高以上职称的知名专家牵头负责。研究周期不超过1年。

原则上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下设课题数目不超过3个,专题项目下设课题数目不超过2个。广东研究院将根据实际情况统筹研究确定获准立项的2022年度咨询研究项目资助金额。

二、申主体

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的申请人(组长)应为申报项目领域内的院士,必须有足够时间、精力和专业能力从事该项目的组织实施及研究工作。项目下设的课题负责人可以是本项目领域的院士,也可以是本项目领域具有正高以上职称的知名专家。对于申报专题项目的,申请人(组长)可以为院士,也可以是本项目领域内具有正高以上职称的知名专家。

三、申要求

(一)申报的项目类型、课题设置、研究周期、经费额度等应严格执行《中国工程院战略研究与咨询管理办法》《院士科技咨询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广东研究院的有关管理办法(详见http://www.gdsh.com.cn/research/synopsis) 。申请书应着重说明立项依据、研究内容、主要创新点和项目绩效目标等,并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二)限项要求:承担广东研究院在研咨询研究项目2项及以上、或有逾期未结题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能申报新项目。同一申请人申报2022 年度咨询研究项目原则上限1项。在以往年度因咨询研究项目或咨询研究经费管理不符合广东研究院规定而受到取消申报资格处理的,停止申报2022年度咨询研究项目。

(三)所有项目申报必须有广东研究团队作为支撑单位之一;申报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的院士负责人(组长或者副组长),必须是长期在粤工作的院士及其团队;专题项目的承接单位,必须是广东研究团队。

四、我校申报安排

请申报人于2021年9月23日17:00前将纸质《申请书》一式3份报送到科研处。电子版《申请书》、《申报承诺书》(签字扫描)打包发送至人文社科处邮箱gssk6675@gpnu.edu.cn,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广东研究院2022年度咨询研究项目”,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老师、杨老师(020-38256675)

邮箱:gssk6675@gpnu.edu.cn

材料提交地址:人文社科管理科(东校区行政楼607室)


附件:

1.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广东研究院关于启动2022年度咨询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申报承诺书

人文社科处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