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2年度广州市知识产权项目申报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根据《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知规字〔2020〕2号)有关要求,现转发“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广州市第四批知识产权项目(促进类)申报指南的通知”(http://scjgj.gz.gov.cn/zwdt/tzgg/content/post_8665705.html),申报要求和材料详情见2022年度第四批广州市知识产权项目(促进类)申报指南(附件1)和项目申报书(附件2)。请申报人员严格按照申报指南通知内容执行。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申报单位须将申报材料原件扫描后按顺序制作成彩色PDF格式电子版(项目有特别要求的参见项目具体要求),按具体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在申报系统中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申报材料电子版。
二、申报限制。同一项目已获得或正在申报其他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的,不得申报发展资金;同一申请人当年申报发展资金的前补助项目原则上不超过两项。(如若我校申报项目超过两项,将组织项目遴选)。
三、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21日,逾期一律不予受理。申报材料由项目负责人将盖好章的材料原件扫描后按顺序制作成彩色PDF格式电子版,将电子版材料报送科研处指定邮箱kyccxy@gpnu.edu.cn,邮箱主题命名为“二级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2022年度广州市第二批知识产权项目(促进类)申报”,并联系相关负责老师到科研处办公室登录系统网上提交相关材料及附件。
联系人:张老师(020-38257683)
科研处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