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研平台/科研团队负责人:

为积极响应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有组织科研推动高水平自立自强的若干意见》通知精神,积极加强高校有组织科研,推动创新体系建设,优化科研管理,高效开展研究工作,进一步提升学校服务广东省科技创新能力,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收集我校科研平台、科研团队科研设备拟采购意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依据:

平台采购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以及我校《广东技术师范大学采购管理办法》(广师大〔2019〕209号)等文件要求进行;落实我校“设备购置更新贷款项目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

二、工作程序

请省重点实验室、市重点实验室、省工程中心等省部级科研平台、校级科研团队负责人根据科学研究、学科发展的客观需要,结合实验场地、人员配备、现有设备等条件。于2022年11月28日17:00前将科研设备需求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cxy@gpnu.edu.cn,标题统一命名格式“负责人-平台名称-采购信息需求表”,纸质版材料请科研平台/团队负责人签字后报送至科研处产学研合作科(东校区行政楼610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20-38257683

邮箱:kyccxy@gpnu.edu.cn

科研处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