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的通知》要求,现组织2023年度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申报,请申报人认真阅读申报通知及指南中的限项要求和申报条件(见附件1),项目申报书模板见附件2(由于教育厅暂未发布最新版,此为2022年的旧版申报书,待教育厅更新后请申报人替换成新版本)。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科研项目校内遴选办法(试行)》(广师大科〔2021〕4号)文件要求,请各申报人将《申请书》(一式5份)、《申报承诺书》交到所在二级单位,二级单位进行评审排序并分类别填写《申报排序表》(见附件3),由科研秘书统一于5月25日17:00前将《申报书》《申报排序表》《申报承诺书》提交至科研处对应科室,同时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对应邮箱。科研处将组织校外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通知被推荐项目的负责人进行网上填报,网上填报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7日17:00。

具体申报类别及限项说明:

一、类别1-重点平台

学校限项申报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类科研平台各1项。自然科学类科研平台可申报广东省普通高校重点实验室(除集成电路领域重点实验室、粤港澳高校联合实验室以外)或广东省普通高校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哲学社会科学类科研平台可申报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或广东省普通高校特色新型智库。

资助金额: 理工类20万,人文类10万。

、类别2-创新团队项目

学校限项申报3项,优先资助已立项的校级科研创新团队项目和学校博士点培育学科相关研究团队。

资助金额: 理工类20万,人文类10万。

、类别3-重点领域专项

学校限项申报12项,分为新一代电子信息(半导体)、高端装备制造(智能机器人、新材料)、生物医药与健康、科技服务乡村振兴等4个重点领域专项。

资助金额:理工类20万,人文类10万。

以上项目申报要求见指南,除了指南申报要求之外,学校另增加限项要求如下:

1、类别1、2、3项目申报人原则上为教授职称,且本次只能申报一个专题。

2、正在承担或已结题验收的上述类别项目的申报人不得再申报同类项目。

3、优先资助学校的重点建设学科。

4、科技服务乡村振兴重点领域专项优先资助与乐昌市相关的乡村振兴项目。

、类别4-特色创新类项目

学校限项申报6项,拟立项理工类项目3项和人文社科类3项。

资助金额:理工类5万,人文类3万。

、类别5-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

学校限项申报6项,拟立项理工类项目3项和人文社科类3项。

资助金额:理工类2万,人文类1万。

以上项目申报要求见指南。除了指南申报要求之外,学校另增加限项要求如下:

1、为提升我校科研成果数量及水平,本次项目申报对特色创新项目和青年创新人才项目采用项目输出导向,优先资助项目预期成果数量多、水平高的项目。

2、已申报过同类项目并结题验收的,不得再申报同类项目。

3、项目逾期未结题,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4-5类别项目。

特别提醒:项目负责人(包括主要参与者)申请和承担的省级财政支持项目不超过3项。

联系方式:

1.理工科联系人:邱老师、周老师,东校区行政楼608室,电话:38265406 ;邮箱:kyc123456@gpnu.edu.cn

2.人文社科管理科联系人:李老师、杨老师,东校区行政楼607室,电话:38256675;邮箱:gssk6675@gpnu.edu.cn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的通知

2.申报书模板(2022年旧版)

3.2023年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申报排序表

4.申报承诺书

科研处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