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青年工作,积极研究和探索新时代高校团建工作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着力推出具有创新性和影响力,兼备基础价值和应用价值的理论研究成果,推动学校共青团工作理论体系建构,不断提升学校团建工作质量。经研究,现组织开展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3年度团建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围绕高校团建工作重点任务,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分析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学校团建工作新思路、新方法。

(二)注重调查研究。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注重研讨交流,努力形成一批有分量、有价值、有实践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为持续推进团建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服务。

(三)坚持统筹兼顾。把团建课题研究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校博士点建设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以重点工作的实际成效检验团建的工作成效,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结合、两促进。

二、申报内容

(一)申报人需根据《选题指南》(附件1)选择申报,或依据研究方向增加副标题进行申报,不受理自行设计题目的申报,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二)项目类别及拟立项、资助额度

1.重点课题2项,一般课题4项;

2.原则上重点课题资助1万元,一般课题资助0.5万元;

3.具体立项数量根据实际申报情况确定。

三、申报资格

(一)申报人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独立开展相关研究的能力。

(二)申报人应为我校在编在岗的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且有一定研究基础的学生政工干部、相关专业教师。

(三)作为主持人在本次申报中仅能申报一项课题,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1人最多可以参与2个课题。

(四)已申报各级各类相关或相近选题的不得重复申报。

(五)因学术不端行为受到处分且尚未撤销的,或受到上级主管部门撤项处理仍在受限期内者,不得参与申报。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者对照申报条件,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按照要求填写相应申报书(附件2),递交所在二级单位。

(二)二级单位审核。各二级单位对本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严把申报材料质量关。

(三)材料报送。二级单位在初步评审的基础上,于2023年10月26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申报书一式5份和汇总表1份(附件3)纸质版统一报送至科研处(行政楼607办公室),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

(四)集中评审。学校将对申报项目进行集中评审,评审结果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公布立项结果。

五、结项要求

(一)重点课题研究期限2年,一般课题研究期限1年,学校将于每年年底组织集中结题鉴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各课题组应按期完成项目研究,按要求提交结项报告和相关研究成果,成果需标注项目基本信息。具体要求如下:

1.重点课题达到以下任一种:C类及以上论文1篇;D类论文3篇;研究报告获得市厅级以上采纳或领导批示;工作方案、文件制度等获得地局级以上部门示范推广;专著获得出版;

2.一般课题达到以下任一种:D类论文2篇;研究报告3万字以上(查重率不超过10%);工作方案、文件制度等获得校级以上部门示范推广。

(三)对达到结项要求的课题,经专家验收后统一颁发结项证书。达不到结项要求的课题,可申请延期半年,且只能延期1次,逾期将撤消项目,主持人两年内不得申请同类课题。

六、课题管理

(一)课题由学校科研处统筹协调,具体负责发布通知,组织评审、验收,统一制作立项通知和结项证书。

(二)各有关部门负责拟定选题指南、日常过程管理等。


联系人:李老师(020-38256675)

邮箱:gssk6675@gpnu.edu.cn

地址:人文社科管理科(东校区行政楼607室)


附件:

1.选题指南

2.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团建研究项目申请书

3.申报汇总表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科研处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