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促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发展,提高我校学生政工干部的理论水平和研究水平,推动学校学生工作高质量发展。经研究,现组织开展学校2023年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一)申报人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独立开展相关研究的能力。

(二)申报人应为我校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学生政工干部,包括:辅导员系列(专职辅导员、选聘辅导员、学院党委副书记);学生工作干部系列(学生处、研究生院、团委、河源校区管委会学生政工干部)。

(三)作为主持人在本次申报中仅能申报一项课题,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1人最多可以参加2个课题组。

(四)已申报各级各类相关或相近选题的不得重复申报。

(五)因学术不端行为受到处分且尚未撤销的,或受到上级主管部门撤项处理仍在受限期内者,不得参与申报。

二、选题确定及要求

申报人需根据选题指南(见附件1)择题申报,或依据研究方向增加副标题进行申报,不受理自行设计题目的申报,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研究课题应坚持问题导向、注重调查研究,围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点、难点和痛点问题,结合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际,深入分析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思路、新方法,为持续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服务。

三、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设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重点课题拟立项2项,原则上资助1万元/项,研究年限为2年;一般课题拟立项6项,原则上资助0.5万元/项,研究年限为1年。具体立项数量根据实际申报情况以及项目申报质量确定。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者对照申报条件,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按照要求填写相应申报书(附件2),递交所在二级单位。

(二)二级单位审核。各二级单位对本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严把申报材料质量关,并在后续做好相关立项课题的过程管理。

(三)材料报送。二级单位在初步评审的基础上,于2023年11月20日17:00前将加盖公章的申报书一式5份和汇总表1份(附件3)纸质版统一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gssk6675@gp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四)集中评审。学校将对申报项目进行集中评审,评审结果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公布,并下达任务书。

五、结项要求

(一)学校将集中组织结题鉴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各课题组应按期完成项目研究,按要求提交结项报告和相关研究成果。结项成果要求如下:

1.重点课题达到以下任一种:C类及以上论文1篇;D类论文3篇;研究报告获得市厅级以上采纳或领导批示;工作方案、文件制度等获得地局级以上部门示范推广;专著获得出版;

2.一般课题达到以下任一种:D类论文2篇;研究报告3万字以上(查重率不超过10%);工作方案、文件制度等获得校级以上部门示范推广。

(三)对达到结项要求的课题,经专家验收后统一颁发结项证书。达不到结项要求的课题,可申请延期半年,且只能延期1次,逾期将撤销项目,主持人两年内不得申请同类课题。

六、课题管理

(一)课题由学校科研处统筹协调,具体负责发布通知,组织评审、验收,统一制作立项通知和结项证书。

(二)各有关部门负责拟定选题指南、日常过程管理等。

联系人:李老师(020-38256675)

邮箱:gssk6675@gpnu.edu.cn

地址:人文社科管理科(东校区行政楼607室)


附件:

1.选题指南

2.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3.申报汇总表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