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党纪学习教育持续走深走实,推出一批高质量的理论与实践成果,根据学校党委工作部署,现发布2024年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教育的重要论述”理论研究“揭榜挂帅”项目通知,具体事宜如下:
一、研究主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教育的重要论述
二、成果形式:主流宣传媒体(不含期刊)理论文章
1.成果发表于中央级报刊、电视新闻媒体网站和“两微一端”,主要包括:《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求是》杂志、中央电视台、《新华每日电讯》、《中国日报》、《参考消息》、《半月谈》、《环球时报》等。项目经费:0.6万元。
2.其它市级以上主流媒体网站及其“两微一端”,主要包括:《学习强国》、《南方新闻网》、《南方日报》、《广州日报》、《羊城晚报》等。项目经费:0.3万元。
3.成果字数1500字以上。
三、资助形式
项目采取后资助形式。同一项目多项成果,就高认定。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按照成果类别分类进行资助,所资助费用可用于研究工作的直接支出。
四、揭榜条件
1.面向全校在职教职工申报,每人限报1项;
2.已完成或借助其他财政资金正在开展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3.项目实行“负面清单制”,突出科研诚信承诺制。
五、揭榜程序
1.揭榜申报。揭榜单位于2024年5月27日17:00前将揭榜项目协议书(一式5份双面打印,项目负责人、二级单位需签章完备)、申报汇总表(二级单位签章完备)纸质版材料报送至行政楼607室,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2.组织实施。项目实施周期:2024年5月28日至6月30日,成果刊发时间应在2024年7月1日之前,逾期成果不予认定;
3.结项认定。科研处对项目成果进行审核认定,根据完成情况提出资助建议。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20-38256675)
邮箱:gssk6675@gpnu.edu.cn
附件: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教育的重要论述”理论研究“揭榜挂帅”项目协议书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教育的重要论述”理论研究“揭榜挂帅”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党委组织部
党委宣传部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