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全国科技大会精神,促进高等学校科技创新,提升高校创新人才自主培养水平,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的通知》(附件8)文件要求,现将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方式
1.单位提名
我校各类研究成果,由广东省教育厅统一提名。本次提名采用各高校限额申报方式,我校限额按照教育厅规定执行。
2.专家或组织提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以3人联合提名1项所熟悉专业的研究成果或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双一流”建设高校校长、教育部科技委各学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管辖的有关学会可提名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鼓励提名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急需的青年人才。
专用项目是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除专用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均为通用项目。提名专用项目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保密资格,专用项目只接受单位提名,不接受专家提名。
二、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其中专用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应为国内民口高校。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22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工程技术奖项目应当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5年度自然科学奖、工程技术奖。
6.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7.青年奖男性被提名者当年未满35周岁(1990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被提名者当年未满38周岁(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提名申请
1.请有意申报的教师于2025年3月14日上午10点前将申报材料和汇总表(附件1-5)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123456@gp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有意通过专家或组织提名的教师,请于3月14日前向教育部提出申请。教育部将在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提名要求后发送提名号和校验码。
四、系统登陆填报
单位提名项目的提名号和校验码由学校发放,请留意学校通知。通用项目于3月20日至3月27日凭提名号和校验码登录教育部申报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和提交。专用项目参照提名书模板、按照保密规定填写和提交。
五、提名公示
通过省内遴选的项目拟于3月26日前完成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有联合外单位申报的课题组需提前联系外单位同步进行公示。
六、纸质材料报送
请于2025年3月28日17:00前将纸质提名材料报送至科研处(行政楼608室)。纸质提名材料包括:提名项目汇总表(附件2、3);通用项目纸质提名书2套(含一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专用项目纸质提名书11套(含一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如有回避要求,回避专家申请表1份(附件6,选填)。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20-38265406
邮箱:kyc123456@gpnu.edu.cn
附件:
1.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提名工作手册
2.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推荐通用项目汇总表(通用项目)
3.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推荐专用项目汇总表(专用项目)
4.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提名申请表(专家提名)
5.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提名申请表(组织提名)
6.回避专家申请表
7.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提名工作常见问答
8.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的通知
9.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的通知
科研处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