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八届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6〕194号)精神,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奖励教学一线优秀教师,激发广大教师投入教学改革的积极性,省教育厅继续组织开展第八届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推荐评选工作。为做好我院遴选推荐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及遴选范围
推荐名额:1名;
遴选范围:已获校级教学名师,且符合“粤教高函〔2016〕194号”文中“二、评选范围及条件”要求的专任教师。
我院校级教学名师名单见附件2。
二、推荐条件及评审标准
推荐条件按“粤教高函〔2016〕194号”文中“四、推荐条件”的要求;评审标准见第八届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类)(附件3)。
三、推荐材料及时间要求
1. 第八届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本科类)候选人推荐表(附件4);
2.能够集中反映推荐候选人教学能力、水平和教学成果的佐证材料一套;
3.候选人主讲的一门课程15-45分钟的课堂教学录像光盘一张。
请拟申报的老师按要求认真组织相关推荐材料,并于9月15日下午下班前,报送到教务处教学建设科(办公楼204室),推荐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gsjyk@gpnu.edu.cn 。
逾期未报或材料不全的视为放弃。
四、学校评审推荐
学校将组织评审专家组,对各申报教师相关材料进行评审,择优限额向省教育厅推荐。
其他未尽事宜,按省教育厅文件执行。
联系人:罗老师 电话:38256661。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八届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6〕194号)
2. 我院校级教学名师一览表
3. 第八届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类)
4. 第八届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本科类)候选人推荐表
(
附件1-4.rar)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