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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八届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6〕194号)、《关于开展第八届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广师教〔2016〕85号)等要求,经学院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申报,学院审核,确定刘颖悟教授作为我院第八届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推荐人选,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16年9月22日至2016年9月28日。若对推荐人选申报条件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向教务处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罗平;电话:38256661;地点:行政楼204。
教务处
2016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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