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教高〔201310号)文件精神,教学档案是审核评估工作中支撑材料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扎实做好我院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基础性工作,教务处决定开展近三年本科试卷、毕业论文(设计)的自评自查与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与范围

(一)试卷专项检查:各教学单位近三学年(2014-2015学年、2015-2016学年、2016-2017学年)各本科专业的全部课程试卷及相关材料。

(二)毕业论文(设计)专项检查:各二级学院近三届(2015届、2016届、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及相关材料。

其中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的试卷及2017届毕业论文(设计)按相关专项检查要求进行准备。所有的试卷、毕业论文(设计)按现专业归属的教学单位进行归档整理,原专业归属单位协助整理移交。

二、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试卷、毕业论文(设计)专项检查从2017327日开始,分三阶段进行:

(一)教学单位自评自查(2017327日至424日)

1、归档存放。各教学单位根据《本科试卷、毕业论文(设计)自查清单》(附件1),对本单位近三年的所有课程试卷、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全面清查,做到无遗漏,并按要求填写《近三学年本科试卷一览表》(附件2)、《近三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一览表》(附件3)。并做好:(1)清查试卷数量、毕业论文(设计)数量是否准确,试卷袋和毕业论文袋中的各项材料是否齐全;(2)将试卷按照各专业分年级分班级进行归档存放(并贴上标签易于辨识)于规定地点;将毕业论文(设计)分届分专业分班级进行归档存放(并贴上标签易于辨识)。

2、组织教师自查整改。各教学单位组织教师,按照《本科试卷质量评价表》(附件4)、《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完成过程质量评价表》(附件5)、《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正文质量评价表》(附件6)的评价要点,对所负责的课程试卷、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自查, 并填写上述《评价表》备查;对自查过程发现的问题,教师应立即进行整改。

3、各教学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各教学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本单位的近三年本科课程试卷、毕业论文(设计),按照附件4、附件5、附件6的评价要点,进行专项自评自查,并填写上述《评价表》备查,对自查过程发现的问题,应责成教师立即进行整改。自查自评结束后,填写《近三学年试卷专项检查自评报告》(附件7)、《近三届毕业论文(设计)专项检查自评报告》(附件8)。

(二)各教学单位互查(2017426日至55日)    

教务处组织各教学单位的二级教学督导、负责教学的院长、系主任、专业负责人分组互查,随机抽查各教学单位的课程试卷、毕业论文(设计)的相关材料,并将互查的结果在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网站上进行公示,并责令整改。

(三)校级教学督导组抽查(201758512日)              

教务处组织校级教学督导组对各教学单位整改后的试卷、毕业论文(设计)再次进行随机抽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网站上进行公示,并责令整改。

三、检查要求

(一)本次专项检查是学校迎接审核评估的重要工作,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保质保量地完成对所有试卷、毕业论文(设计)的专项检查工作,并及时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和整改,以确保审核评估工作的零差错。

(二)对于试卷、毕业论文(设计)存在问题较多、未进行整改的教学单位,将对该单位的领导班子进行问责,并对涉及到的具体教师进行全校通报批评。

四、检查汇总报送时间及地点

(一)各教学单位完成自查自评后,于2017425日,将完成《近三学年本科试卷一览表》(附件2)、《近三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一览表》(附件3)、《近三学年试卷专项检查自评报告》(附件7)、《近三届毕业论文(设计)专项检查自评报告》(附件8)的纸质版并报送至教务处评估科(本部3405室),电子版发送到:47094773@qq.com

(二)专项检查工作联系人:杨园青,王芹磊

联系电话:3825648538256481

电子邮件:47094773@qq.com, 1016089895@qq.com

                                    

附件:

1、《试卷、毕业论文(设计)自查清单》

2、《近三学年本科试卷一览表》

3、《近三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一览表》

4、《本科试卷质量评价表》

5、《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完成过程质量评价表》

6、《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正文质量评价表》

7、《近三学年试卷专项检查自评报告》

8、《近三届毕业论文(设计)专项检查自评报告》

 

 

 

                                  2017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