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的相关要求,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是审核评估专家考察学校的重要数据来源,根据我院审核评估工作安排,现启动2017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填报工作。现将具体的数据采集工作安排如下:

一、数据采集要求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是建立健全“五位一体”高等教育保障体系,完善高校本科教学常态监测机制的重要工作。采集数据将作为审核评估、教学状态评估、专业评估等各类教学工作评估的基本数据依据,并与高校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和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考核、学校教学管理决策及有关资源配置密切相关,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数据采集工作的重要意义,从健全质量保障体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做好审核评估工作的高度,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做好数据采集、录入及审核工作。

二、数据采集内容及任务分解

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涵盖七个方面的内容,即学校基本信息、学校基本条件、教职工信息、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学生信息、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7大类,共78张表格,674项数据,涉及本科教学的各环节方面,由各相关负责单位(包括学院办公室、发展规划处、人事处、教务处、财务处、校友会、科研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基建处、总务处、研究生工作部(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学生工作部(处)、团委、图书馆)及各教学单位(各二级学院、体育部、创新创业学院、广东工业实训中心、网络信息中心、国际教育学院、教师培训与继续教育学院)完成数据收集及网上填报(表格分配情况详见附件)。

三、填报方式

数据按照《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的指标内涵说明进行采集,先在电子表格(EXCEL表格是上传模版)上填报,待教育部评估中心开放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后(预计5月底6月初),按照分配的用户名进行在线填报,登录地址为:udb.hee.edu.cn,登录用户名及登录密码另发。

所有要采集的78张数据表中,有53张数据表是明细表,由各参与单位采集及在线填报,再由负责单位负责汇总和审核,并提交给学校管理用户;其余25张数据表是统计表,由参与单位向负责单位提供相关数据,负责单位汇总统计数据,并完成在线填报,提交给学校管理用户。校级管理用户对数据最终审核,如发现有问题的表格将退回重新填报及审核。所有表格填报审核完毕后,由校级管理用户提交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提交后,数据将不能作任何修改。

四、工作进程

本次数据采集工作分如下几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各单位确定数据填报人员及审核责任人,报教务处评估科备案。

第二阶段:召开数据填报人员工作培训会议,了解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解读数据指标内涵,熟悉数据填报工作流程。

第三阶段:5月8日前,各相关单位完成基础数据表的填报,基础数据表中的数据与其他表格数据关联,需要优先填报,并上传到群文件共享,以便于其他单位填报人员查询相关数据。基础数据表包括:表1-3学校相关党政单位、表1-4学校教学科研单位、表1-5-1专业基本情况、表1-6-1教职工基本信息、表1-6-2外聘教师基本信息、表1-7本科生基本情况、表1-8实验场所(科研基地)。

第四阶段:5月22日前,各单位完成所有数据采集、填报及审核,将电子档发教务处评估科邮箱gspj@gpnu.edu.cn

第五阶段:5月24日—6月16日教务处评估科审核整理相关数据,并将关键指标数据报院长办公会审核。

第六阶段:各相关单位根据院长办公会审核意见完善相关数据。

第七阶段:教育部评估中心开放数据平台后,各单位按分配的用户账号上传数据。

第八阶段:数据填报完毕后导出数据分析报告,由状态数据工作组撰写数据分析说明。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成立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小组

各教学单位的数据采集小组由院长及分管教学副院长担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专业负责人、实验室主任、教务员、辅导员、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为组员。

各职能部门数据采集小组由单位负责人及数据相关分管领导任组长,分管相关工作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为组员。

各单位指派一名数据填报人员及一名数据审核责任人(建议为数据采集小组组长),并加入QQ群:广技师教学数据填报(257852556),相关表格及材料的电子文档可在QQ群中下载。

(二)各数据采集小组要认真组织本单位的本科教学数据填报工作,准确理解各表格的指标内涵,按要求完成本科教学数据采集。审核责任人要对填报的原始数据进行认真审核,保证数据真实、完整、无误,为审核评估提供准确的支撑数据材料。若工作中出现工作推诿,数据填报错漏、延误,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各单位将数据采集小组名单(附件2)于5月2日下班前报教务处,电子档发gspj@gpnu.edu.cn数据填报工作联系地址:3栋405、406,联系人:吴老师、崔老师,电话38256485、38256481。

 

附件: 1.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分工一览表

       2.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小组名单

      3.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

       4.各教学单位数据采集分工表

       5.行政及教辅部门数据采集分工表

       6.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

          7.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

 

 

 

教务处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