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我院开展近三年本科试卷、毕业论文(设计)自评自查与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广师教〔201730号)、《关于加强全院公共选修课近三年本科试卷自评自查与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关于我院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工作暨实践教学档案自评自查与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广师教〔201751号)等文件精神,教务处已于512日完成了试卷、毕业设计(论文)和部分实践教学档案的第一次专项检查工作。现针对第一次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教务处决定开展第二次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与范围

各教学单位近三学年(2014-2015学年、2015-2016学年、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各本科专业的全部课程试卷、实践教学档案及相关材料。各二级学院近三届(2015届、2016届、2017)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及相关材料。

特别提示:各教学单位需严格按照学校课程考核相关规定和《本科试卷质量评价表》的要求,对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本学期)本科课程试卷的命题质量、卷面质量、评阅质量、试卷分析质量等进行严格把关,并在考核结束后规范地归档。

二、第二次专项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第二次专项检查从2017523日开始,分两阶段进行:

(一)教学单位整改(2017523日至69日)

1、整理和完善归档清单。进一步完善2014-2015学年、2015-2016学年、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的本科课程试卷汇总清单、实验、实训、实习(金工实习、专业实习、教育实习)汇总清单;近三届(2015届、2016届、2017)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汇总清单,做到规范、无遗漏。

2、重新整理实践教学档案。根据《关于我院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工作暨实践教学档案自评自查与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广师教〔201751号)的文件要求,目前各教学单位已上交的相关材料仍存在一定的问题,需根据《实践教学档案专项检查工作反馈》,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体系档案材料的整理与归档。

3、组织教师整改。各教学单位组织相关教师,对照《本科试卷暨毕业设计(论文)自查与互查情况通报》中存在的相关问题,依照《本科试卷质量评价表》、《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完成过程质量评价表》、《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正文质量评价表》的评价要点,进行整改和完善。重点对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的本科课程试卷、2017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整改,并填写上述《评价表》备查。

(二)校级教学督导组抽查(2017612616日)              

教务处组织校级教学督导组对各教学单位整改后的试卷、毕业设计(论文)、实践教学档案进行第二次的随机抽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网站上进行公示。

三、第二次检查汇总报送时间及地点

(一)各教学单位完成整改工作后,于201769日前将更新后的《近三学年本科试卷一览表》、《近三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一览表》、《近三学年学院实验、实训、实习(金工实习、专业实习、教育实习)汇总清单》以及实践教学归档材料(详见广师教〔201751号文)电子版发送到:gspj@gpnu.edu.cn,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评估科(本部3405室)。

(二)第二轮专项检查工作联系人:杨园青,王芹磊

联系电话:3825648538256481                                    

 

 

 

 

教 务 处

                                                         2017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