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项目负责人:
为加强“创新强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取得实效,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对2016年度立项的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对2017年度立项的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进行开题论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我校2016、2017年度立项的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包括精品资源共享课、特色专业、教学团队、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应用型人才培养课程、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具体项目名单见附件1、2)。
二、检查要求
(一)2016、2017年度立项的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
1.项目中期检查
2016年度立项的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需填写中期检查表(附件4),需撰写按研究计划要求进行的研究情况及其进度等。任何未能按原计划进度开展工作的,必须进行情况说明。提供能够反映项目研究进展的阶段性成果,包括阶段性研究报告、调查报告、已发表或撰写的相关论文、获奖情况等;还包括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及改进措施、项目经费的配套与使用情况、下阶段的建设计划及思路等。
2.项目开题论证
2017年度立项的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需填写项目论证书(附件5),项目论证书必须按照财务相关要求,制定项目建设期内详细科学的经费预算,附在项目论证书中。项目论证书必须与前期项目申报书中的内容、要求以及预期成果一致,主要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指导思想、建设目标任务、实施计划和措施、项目预期的成果和效果、经费开支预算、项目建设保障措施等。
3.材料要求
2016年、2017年立项的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项目《中期检查表》、《项目论证书》以及汇总表(附件3)请以学院为单位,于6月6日之前发至教学建设科邮箱,同时提交纸质版一式六份。项目主持人要以PPT形式现场介绍并答辩,汇报时间8分钟(汇报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闫仙;电话:38256661;邮箱:gsjyk@gpnu.edu.cn;
办公地点:办公楼204
(二)2016、2017年度立项的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016、2017年度立项的省级高等教育改革项目分别进行中期检查和开题工作,由项目所在二级学院自行组织,学校不另行安排答辩汇报会。二级学院需聘请具有相关专业背景专家组审查《中期检查表》(附件6)和《开题报告书》(附件7),专家组人数应不少于3名,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1名。
《中期检查表》和《开题报告书》于6月6日前发至教务处教学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邮箱,逾期不发送将影响项目后续结题等级评价。
联系人:周周,电话:020-38256728;邮箱:gszz@gpnu.edu.cn;
办公地点:行政楼202
三、其他要求
(一)如需延期或更改项目负责人的项目,需另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学院质量工程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8)。
(二)项目所在部门要认真组织好相关组织工作,及时总结项目建设成果,认真做好整改提高工作,全面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三)相关材料数据要求准确,文字材料尽量简明扼要。
附件:
1.2016年、2017年度部分省级质量工程立项建设项目名单
2.2016年、2017年度立项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建设项目名单
3.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汇总表
4.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
5.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开题论证书
6.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省级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
7.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省级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开题报告书
8.广东技术师范学院质量工程项目负责人变更申请表
教务处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