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创建国家职教师资创新实验区项目的建设工作,在招生选拔、培养模式、课程体系、体制机制、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加快推进职教教师教育领域内的综合改革,学校拟开展教师教育类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和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选题
(一)项目类别
本次项目申报分为三类:
1. 培育类项目。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参照《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国务院令第151号)的要求,能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能产出一批标志性的教学成果,冲击省级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培育类项目须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政校企校协同育人,针对我院职教教师培养过程存在的问题与难点,找准职教教师培养关键问题的突破口和着力点,推进职教教师培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探索提高职教师资人才培养质量的新路径、新模式、新举措和新方法,并能在我院职教师范专业进行实践应用,显著提高我院职教师范专业办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
2. 重点类项目。主要基于新时代背景和广东省实施新师范背景,围绕职教师范生“招生—培养—就业—发展”四个关键环节,开展职教教师教育领域内的理论探索与实践创新。重点项目须具有一定前期研究成果积累、项目团队结构合理、项目理念先进、研究与实践方案可行;项目预期成果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及较强的实践价值、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
3. 一般类项目。主要面向青年教师和一线教学管理人员。
(二)项目选题
所有申报项目选题须严格参照《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8年度教师教育类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不按照指南的选题不予以立项。申请者人必须在课题名称的末尾注明该课题在《指南》里所属的三级标题(例如:1-1. 卓越职教教师协同培养新体制机制研究)。
二、申报与结题要求
每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限报1项,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项目;已申请过延期结题且未结题、或结题验收结论为“暂缓通过”“未通过”的省级教改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已立项的校级、省级研究课题不得重复申报立项。
(一)培育类项目
1. 申报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具有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和团队组织协调能力,且主持过我院师范专业相关的省级及以上质量工程项目(含教改项目)。
2. 结题要求。(1)至少发表与项目研究内容直接相关的2篇北大核心期刊教研论文或在学校规定的三级(含)以上出版社出版的教学类著作或教材;(2)项目阶段性成果;(3)项目最终的研究报告。
(二)重点类项目
1. 申报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公开发表过教研论文(署名第一作者)或主持过我院校级及以上质量工程项目(含教改项目)。
2. 结题要求。(1)至少发表与项目研究内容直接相关的1篇北大核心期刊教研论文或2篇普通期刊的教研论文;(2)项目阶段性成果;(3)项目最终的研究报告。
(三)一般类项目
1. 申报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一定的教学研究能力,对本项目研究内容积累了一定的前期研究基础。
2. 结题要求。(1)至少发表与项目研究内容直接相关的1篇普通期刊的教研论文;(2)项目阶段性成果;(3)项目最终的研究报告。
三、资助额度与经费使用要求
(一)资助额度
本次申报不设申报限额,具体立项数额根据申报质量确定。经评审拟立项培育类项目15项,每项资助2万元,拟将视中期检查验收情况,择优追加项目资金;重点项目拟立项30项,每项资助1万元;一般类项目拟立项40项,每项资助0.3万元。
(二)项目经费来源
项目经费来源“广东省创建国家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财政专项经费(粤财[2018]117号),项目经费校内代码:99206。
(三)经费使用要求
1. 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报销论文版面费或出版费。经项目负责人申请,可适当报销少量的差旅费、图书资料费、打印复印费和调研交通费,合计不超过项目支持经费的15%。
2. 按照省级财政专项经费使用要求和考核要求,项目经费通过财务处网上报账系统,采用授权形式拨付项目负责人使用,报账前需由教务处(教学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行政楼202A)审核后,方予报销。
3. 项目经费报销单据必须符合学校财务制度及报账的相关要求,各项目负责人对所报销单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等承担全部责任。
4. 各项目负责人需加快项目经费使用进度,2018年度需至少使用项目经费的50%以上,2019年度需使用项目经费达到80%以上。凡是没有按照上述经费使用进度要求报账,将由学校统筹,不再返还项目负责人。如果省财厅对本项目财政专项经费使用进度有新的要求,将按照新的要求执行。
四、项目管理要求
(一)各类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2018年7月~2020年7月),不能申请延期。
(二)本次立项的各类项目需组织项目开题论证会。教务处组织“成果培育类项目”的开题报告论证会。“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由项目负责人由所在单位组织正式的开题报告论证会,论证专家4~6人,至少有2名非本单位的专家。
(三)各类项目将在2019年7月初开展中期检查,凡是没有取得阶段性成果的项目,将视项目开展的具体情况予以终止项目研究,并追回相关经费。
(四)各类项目将在2020年7月初开展结题验收,凡是结题验收不合格项目,将作撤项处理,追回相关经费,并在全校进行通报,3年内不能参加教务处组织的各类项目申报。
五、申报流程
6月25日-7月10日,项目申请人登陆“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http://jxxm.gpnu.edu.cn, 账号为申请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123456,重点类和一般类项目选择“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系统” 、培育类项目选择“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管理系统”,同时上传PDF和WORD版本的申请书。
六、其他
(一)联系人:周周;电话:020-38256728,邮箱:260324036@qq.com,办公地点:行政楼202A。
(二)针对系统使用过程中的疑问,可咨询网络中心黄经赢老师,电话:020-38256637。
附件1:2018年度教师教育类校级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附件2:2018年度教师教育类校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请书
附件3:2018年度教师教育类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教务处
(教学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