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8〕132号)要求,我院现组织开展2018年省高等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的申报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推荐名额
    (一)项目类别
    本年度教改项目分为综合类和一般类两种。
    综合类教改项目主要围绕全省或学校教学改革重点领域(见附件1)开展,针对人才培养关键环节进行研究和改革实践。
    一般类教改项目主要面向教学一线,针对教学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开展研究和改革实践。
    (二)推荐名额
    我院可推荐15项,按教育厅比例要求,一般类项目不低于11项,综合类项目不超过4项。
    各教学单位限推荐2项,其他单位限推荐1项。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省级教改项目,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时间计算截至2018年8月31日),能够组织相关教学资源和团队独立完成项目建设;原则上,负责人在项目结题验收前不得更换。
    (二)申报省级综合类教改项目,须近三年内获得过校级教改重点委托项目立项,且由学校相关专业负责人或校、院负责人牵头申报并组织实施。
    (三)申报省级一般类教改项目,须具有校级教改项目立项基础,主要由学校教学一线教师牵头申报并组织实施。优先支持以下项目:一是2016、2017年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二是中青年一线教师的研究项目,三是有关教师教育类内容的项目。
    (四)每位项目负责人只限申报1项;每位项目参与者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的项目数不得超过2个。
    近三年内出现过教学事故的教师不得申报。已获省级教改立项但尚未校内结题或所主持项目在2017年度省级验收中列为“暂缓通过”的,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再次申报。
    同一学院内项目名称相近内容相似的不应重复推荐。
    三、推荐材料及报送
    (一)二级单位提交推荐汇总表(须对推荐项目进行分类排序,附件2)、各项目申请书(附件3)各1份,以上纸质材料均用A4纸双面打印。电子版发联系人邮箱。
    (二)材料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25日(周二),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人:柏晶;电话:38256728;电子邮箱:
gsbj@gpnu.edu.cn;办公地点:本部行政楼202A。教改项目QQ群:233094787。
    四、学校评审推荐
    学校拟于9月底组织校外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公示后,确定向省教育厅推荐申报项目并进行网上填报。
    经专家评审确定推荐项目后,项目组成员排序一律不得修改或增加人员。
    省教改项目是省级教学成果遴选的重要基础,项目立项情况纳入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考核因素,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推荐。
    附件:1.2018年省综合类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重点领域简表
          2.2018年省高等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推荐汇总表
          3.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申请书

 

 

教务处
(教学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