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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教学单位: 我校2019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发放时间初步定为2019年6月26日。为使毕业生毕业、学位资格审核工作顺利、按时完成,经研究决定,凡本学期安排了毕业生课程重修(含跟班重修)的学院、教学单位,须在6月5日前完成重修考试和成绩评定、录入,具体要求、做法如下: 一、考试时间。重修考试统一安排在第十四周进行。请各学院、教学单位认真制定考试时间安排表,并交教务处备案。教务处将组织巡考。 二、试卷命题。请各学院、教学单位通知有关任课老师,根据教学大纲为重修考试专门命题1套(C卷),命题符合教学大纲要求,难度与期末考试用的AB卷相当。 三、成绩录入。有关任课老师必须在6月5日前完成成绩评定和成绩录入。
教务处2019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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