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加强考试管理,规范和保障期末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以良好的考风促进学风建设,学校期末考试实行校、院两级巡考。校级巡考由校领导、职能部门、各学院教学院长和副书记组成;各学院负责落实本单位的巡考工作,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巡考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2019年7月1日-7月12日
二、巡考安排表


三、巡考工作要求
1.在考试开始前对考场进行考前巡查,巡考工作人员负责到场签到和发放期末考试安排表。
2.巡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需对试卷情况、考场情况、监考教师到位、监考情况、考生情况进行巡查,并对考场中出现的特殊状况进行及时处理。
3.各巡考工作人员须认真填写期末考试巡考记录表。
四、巡考时间和巡考人员集合地点
(一)校本部
1、考试时间:第一场:上午8:20—10:20
第二场:上午10:30—12:30
第三场:下午14:20—16:20
2、巡考人员上午8:10、10:20,下午14:10到第二教学楼一楼签到。
(二)白云校区
1、考试时间:第一场:上午9:00—11:00
第二场:下午14:20—16:20
2、巡考人员上午8:50,下午14:10到第三教学教105教师休息室签到。
(三)西校区
1、考试时间: 第一场:上午8:20—10:20
第二场:上午10:30—12:30
第三场:下午14:20—16:20
2、巡考人员上午8:10、10:20,下午14:10到教学楼一楼签到。
附件:
1.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校本部)
2.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白云校区)
3.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西校区)
教务处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