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教务员直接参与教学运行管理、教学档案管理和学籍管理等工作,在教学管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为激发教务员的工作热情,促进教务员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根据学校优秀教务员评选与奖励办法,拟于近期评选优秀教务员。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凡2017年9月至2019年9月在各学院、公共课教学部、工业中心、计算机网络中心从事日常教学管理工作满二年的教务员,均可参加本次评选。
    二、优秀教务员的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服务意识,积极为广大教师和学生服务;
    2.具有较强的业务素质,认真全面地履行岗位职责,切实起到桥梁纽带作用,确保了所在教学单位教学工作的信息畅通、任务落实;
    3.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熟悉本单位情况、各教学环节和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工作积极主动、耐心细致,成绩显著;
    4. 没有发生教学事故或受过其他处分。
    三、评选名额:
    优秀教务员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教务员总数的20%以内。本次评选优秀教务员名额为8人。
    四、评选程序与办法:
    1. 学校由教务处牵头成立优秀教务员评选工作小组,许玲副校长任组长;
    2.优秀教务员评选分单位推荐和学校评选两步进行。各教学单位可根据评选条件择优推荐1名,作为学校评选的候选人;
    3.学校评选由教务员评选与教务处评选两部分组成,权重各占50%。其中教务员评选为全校教务员参加,教务处评选由教务处及下属科室负责人参加。
    五、表彰办法:优秀教务员由学校予以表彰,并颁发证书及奖金。
    请各教学单位在本通知后认真做好优秀教务员的评选推荐工作,推荐名单及有关材料(见附件)请于12月26日前报教务处。联系电话:38256866  联系人:龚智敏

附件: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优秀教务员申报推荐表


 

 

 

教务处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