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电工程学院、音乐学院、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根据《广东省学位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暂行办法》的精神,2020年我校“光源与照明、舞蹈学、交通运输”三个专业需要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权,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要求
根据省学位办相关文件及《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与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广师学位委〔2014〕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校新增学士学位授予权审核分三级进行,分别是学院审核、专家评审和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
二、材料及组织要求
请相关学院成立领导小组,对照《广东省新增学士学位专业评审指标体系及应用说明》(附件3)进行自查,认真组织各专业相关人员填报《广东省普通高校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附件1),专业简况表中数据要求做到有据可查。
三、时间要求
1. 3月2日前,“光源与照明、舞蹈学、交通运输”三个专业的《广东省普通高校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附件1)应填报完毕并发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邮箱,教务处将进行初步审核;
2. 3月10日前,请相关学院召开新增专业学士学位授予评审会,由学院学位分委员会评审通过,并将《广东省普通高校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一式两份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教学建设科,电子档发送至教学建设科邮箱;
3.3月20日前,教务处组织校内外专家组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 3月底,教务处组织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赵建云、闫仙,联系电话:38256661。
邮箱:gsjyk@gpnu.edu.cn。
附件:
1.广东省普通高校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
2.广东省学位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暂行办法
3.广东省新增学士学位专业评审指标体系及应用说明
4.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与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广师学位委〔2014〕2号)
教务处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