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老师们、同学们:

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厅的指示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全日制本专科生开学教学工作方案。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开学时间和教学形式

1. 我校全日制本专科生(4+02+2学生除外)拟定于32日(星期一)正式开学,并于228号(星期五)通过远程方式完成注册。

2. 32日起,在疫情防控期间全日制本专科生采取开学不返校、教师不停教、学生不停学方式开展教学工作。在开学不返校期间,所有课程实施灵活多样的教学模式,确保教学进度和教学工作要求、教学质量标准不降低。

3. 在开学不返校期间,未经学校批准,所有学生一律不得返校,具体返校时间视疫情情况,待学校通知。

4. 我校4+02+2学生的开学及教学工作安排,按照所在高职院校的相关通知执行。

二、毕业班教学工作安排

按照不延迟毕业生毕业时间的原则,本学期毕业班的相关教学工作安排见《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生相关教学工作的通知》(另发通知)

三、非毕业班教学工作安排

(一)总体要求

1. 线上教学

我校所有全日制非毕业班在开学不返校期间,主要通过线上教学手段,充分利用线上资源开展教学活动,创新课程教学、课业辅导、考核评价形式,推动教学工作有序开展。

2.  “1+4+4”方案

1)各教学单位和任课教师按照“1+4+4”方案做好线上教学准备。即,正式开学前的一周(224日至31日)为线上教学试运行阶段,完成学生与任课教师线上教学对接工作;开学后在第1-4周(32日至329日)正式实施线上教学,同时要求任课教师认真准备第5-8周(330日至424日)课程所需教学资源。各辅修专业课程参照执行。

2)学校线上教学工作实施方案见《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开展课程线上教学工作的通知》(另发通知)。

3. 授课时间

为确保全日制非毕业班线上课程学习时间不冲突,各教学单位授课时间严格按照学校2020117日公布的《关于公布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正式课表的通知》的正式课表进行若有调整和变更报教务处审批,需提前告知教师和学生。当学生正式返校后,学校将恢复正常课堂教学形式。

(二)理论教学课程

1. 全校公共选修课(线上教学)

1)由我校教师开设的线下公共选修课暂缓开设,学生返校后另行组织。

2)学校后续将根据我校公共选修课供给情况和学生需求(尤其是毕业班学生),积极对接国内知名课程平台,增加网络课程资源,以满足学生修读需求。

3全校公共选修课选课时间,待教务处另行通知。

4)对于确有困难在家不能参加网络公选课程学习的学生,可提前向所在学院申请,在返校后进行补修。

2. 人文科技讲座(线上教学)

1)暂停校内线下的人文科技讲座。

2)鼓励学生利用校内外优质网络教学资源开展自主学习,建议选修校内外课程平台的人文科技讲座或选修1-2门网络课,考核合格并取得学分者(需保留和提供取得学分佐证材料),学校承认学习学分,返校后进行人文科技讲座学分认定。

3)对于确有困难在家不能参加网络学习的学生,可提前向所在学院申请,在返校后进行补修。

3. 全校公共基础课(线上线下混合教学)

1)本学期全校公共基础课教学采取线上(返校前)、线下(返校后)混合式教学形式。

2)我校承担思政类课程(马克思主义学院),计算机应用基础类课程和大电类课程(广东工业实训中心),数学类课程(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物理类课程(光电工程学院),英语类课程(外国语学院),师范类课程(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创新创业类课程(创新创业学院),体育类课程(体育部),大学生心理素质健康、职业生涯发展规划与就业指导(学生处)等公共基础课的教学单位,结合课程特点,可选择教育部组织的22个在线课程平台提供的相关课程,或利用校内外其他课程平台提供的相关课程,或自建课程,开展线上教学。其中,体育部承担的体育课,在学生正式返校前可以要求学生以不依赖场地、器材的居家自主锻炼为主,对所选的体育专项课程,由任课教师通过线上教学形式开展理论教学或发布相关学习资源,布置学习任务,并在学生返校后制定适当的补充训练和考核方式。

4. 各专业理论课程(线上线下混合教学)

1)本学期各专业理论课教学采取线上(返校前)、线下(返校后)混合式教学形式。

2)学生返校前,各教学单位和任课教师结合专业理论课程特点,可选择教育部组织的22个在线课程平台提供的相关课程、或利用校内外其他课程平台提供的相关课程,或自建课程,开展线上教学。

(三)实践教学课程

1.校内实践教学课程(暂停教学、替代或线上教学)

对于实验、实训、上机、课程设计、金工实习、公益劳动等校内实践教学课程:

1)对于待开展、需要特定教学条件的实践教学课程,任课教师提出暂停推迟开课方式或替代性方案,并报课程所属教学单位审批。

2)对于具备资源条件的实践教学课程,鼓励任课教师选择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共享平台(实验空间)免费提供的2000余门虚拟仿真实验课程资源开展线上实践教学,也可利用国内相关高校虚拟仿真实验实训教学平台或资源开展线上实践教学。

2. 校外实践教学(暂停或调整教学)

1)对目前正在开展校外实习、培训的学生(含经各教学单位同意学生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的),各教学单位要切实摸清学生实习、培训地点,工作环境及安全防护措施等,认真细致做好沟通、联系、帮扶等工作,具备撤回条件的,可根据相关地区防疫要求,在确保学生生命健康安全前提下撤回;不能撤回的,疫情持续期间应尽可能留在原地,待疫情结束后再行返回;对正在疫情重点地区实习培训的,要严格遵守当地防疫工作安排,直到疫情结束后再行返回。

2)对于尚未开展的校外实习、实训、社会实践等实践教学活动一律暂停,根据条件适当延后校外实践教学安排或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各学院与实习单位对接,协调好学生延后实习或另行调整安排的相关工作,并及时通知学生和家长。

3对于无法调整的校外实践教学活动,各教学单位可根据教学要求适当调整实践教学形式、内容和考核要求,可让学生利用互联网等手段在家开展实习实践活动,学生利用网络查阅相关资料,结合专业知识以小论文或专题报告形式作为实习考核形式,重点考核学生创新思维和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 学科竞赛与创新创业活动

1)各教学单位要科学合理组织好学科竞赛与创新创业活动工作,可通过互联网采用线上指导方式进行技术指导、PPT制作和文案设计交流等工作。

2)在疫情防控延迟回校期间,不得组织各类线下及外出的集中培训、学科竞赛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

(四)其他教务工作安排

1. 学籍相关工作

1)对于学籍注册,开学返校后按正常程序办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对于因疫情不能按时返校的学生,涉及注册、重(修)补考、选退课、复学等事宜,教务处将根据每名学生的具体情况,逐一制定解决方案,最大限度减轻学生因疫情受到的影响

3)对于休学、复学、退学、转学、保留学籍、成绩单证明、在读证明、学分证明、出国留学手续的学生,也可联系所在学院,采取电子邮件申请,所在学院指定具体负责人到教务处办理。

2. 教材发放

暂时取消原有发放教材工作的安排,教师用书、学生用书待师生返校后再发放,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教务处将积极保持与教材供应商的联系,保障学生返校时能够正常发放。

3. 补考与缓考

取消原所有的补考与缓考安排,学生补(缓)考工作待学生返校后2周内完成,届时以教务处通知为准,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每一位任课老师和需参加补考与缓考的每一位学生,请补考考生提前做好课程复习。

4. 课程重修

1)对于需要在本学期参加课程重修的学生,各学院可以采取学生自学,教师线上指导的方式进行,待学生返校后再组织重修课程的考核。

2)对于2019届已毕业学生的补修或重修,各学院可以采取灵活的教学方式与考核方式。

5. 英语考级

1)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工作将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和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的工作部署来确定报名、缴费、考试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对于外国语学院的学生,英语专业四、八级考试,将按照高校外语专业教学测试办公室的工作部署来确定报名、缴费、考试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 转专业

对于2019级学生的转专业,待学生返校后再另行组织。

7. 中职升本考试、三二分段转段考试

相关考试工作组织的安排,将按照广东省考试院的工作部署,另行通知。

8. 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审核与新专业申报

两项工作将按照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厅的工作部署,另行通知。

9. 其他教学工作

学校有关课程建设、专业建设、师范专业认证、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教学督导、教学质量监控、校企合作等专项工作,另行通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管理

1. 成立学校本科教学工作领导小组

1)学校成立由校党委书记和校长任组长,主管教学副校长和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本科教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办公室主任由教务处负责人、学生处负责人、网络信息中心负责人担任。

2)学校本科教学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疫情防控工作期间本科教学工作,统筹协调全校本科教学工作具体安排,健全相关配套措施,保障防控工作中教学质量保证和网络支撑,并根据上级部门和学校教学实效对相关教学方案进行优化调整。

2. 成立各教学单位本科教学工作领导小组

1)各教学单位成立由党政负责人任组长,副院长(副主任)和副书记任副组长,辅导员、教务员、办公室主任为成员的本科教学工作领导小组。

2)各教学单位本科教学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系(部)主任、教研室主任、任课教师及行政、学工等教学和管理工作团队的主观能动性,落实教学安排,指导教师全面做好实施工作,引导学生在特殊时期不离家不返校并按要求进行线上学习。对在线教学期间学生的学习状况进行跟踪,及时了解、发现和解决师生在教学和学习中的问题。

(二)落实责任、制定方案

1. 落实责任

各教学单位、各职能部门、各教辅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通力协作、务重实效,及时全面落实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的本科教学工作任务。凡在此期间因严重失误、情节特别严重,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单位和教师员工,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 制定方案

各教学单位党政负责人要切实履职尽责,加强本单位教学工作的领导,要亲自部署,根据本方案认真制定本单位教学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制定本学期第1-4周线上教学实施方案,同时准备第5-8周上课的课程教学资源,或综合制定本学期线上线下混合教学实施方案)报教务处备案,认真组织、统筹协调任课教师做好相关教学准备和实施工作。

(三)强化引导、加强监控

1. 强化引导

各教学单位密切关注舆情动态,组织全体师生学习、宣传普及疫情防治和防控要求,加强教师师德教育,密切关注学生思想动态,引导师生正确认识,理性、科学防控疫情,积极传播正能量,维护学校、社会稳定大局。

2. 加强监控

各教学单位加大疫情防控期间的教学质量监控,开展形式创新、灵活多样的监督检查,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开学不返校、教师不停教、学生不停学,确保学校教学工作要求、教学质量标准不降低。

本方案具体执行将根据疫情变化情况,按照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厅具体通知随时调整,敬请师生密切留意学校通知。

各教学单位根据本方案制定本单位教学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并2020217日前将电子版发送教务处指定邮箱。

联系人:龚老师,电话:1360289072738256866

联系邮箱:gsgzm@gpnu.edu.cn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