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各位毕业班同学:
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班相关教学工作的通知》(广师大教〔2020〕12号)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确保毕业班教学工作按时有序进行,保障2020届毕业生顺利毕业,现将毕业班相关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课程考核工作
(一)考核课程范围
1. 本学期教学计划内开设的理论课程、实践课程。
2. 本学期开设的公共选修课程。
3. 在本学期进行重修的理论课程、实践课程。
4. 上学期正考不及格需要补考的课程。
5. 上学期申请缓考的课程。
(二)总体时间安排
各单位应在5月25日(周一)之前,完成所有毕业班所有课程考核和成绩录入工作,各门课程考核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学生无上课任务的时间段。
(三)课程考核方式
根据广师大教〔2020〕12号的相关要求,各教学单位可根据课程的特点和实际情况,采取形式多样的线上考核方式(如线上考试平台、口试、课堂演示、大作业、小论文、专题报告、答辩、设计等,由任课教师自主确定报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开展课程考核,过程性考核成绩比例可提高至60%。
1. 采取线上考试(含开卷考)形式。各教学单位和各任课教师应提前做好学生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相关条件的排查工作,并根据线上考试的特点,调整命题形式与内容,采取在线视频监考模式进行考试。设定考试时间时,应考虑到网络不畅通等因素干扰,考试时间可适当放宽。
2. 采取提交论文、报告或视频等作为考试形式。各教学单位和任课教师应要求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邮箱等方式提交符合课程考核要求、清晰可辨的电子版考核材料。
3. 对于缺乏线上考试相关条件的学生,各教学单位应及时收集学生的考试相关信息,进行个案处理。
4. 各教学单位和任课教师应将各课程的具体考核方式、课程成绩各部分占比提早告知学生。
5.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科学组织,合理安排本单位课程线上考核工作,严把课程考核命题关,开展考风考纪教育,倡导“诚信考试”,努力营造良好的线上考核氛围。
(四)具体事项安排
1. 各学院全面梳理本学院2020届毕业班本学期教学计划内开设的专业课程、公共选修课程,本学期补考、缓考、重修课程等情况,务必及时通知毕业生本人,无遗漏。
2. 各学院对于由其他单位负责的考核课程,应与开课单位联系,将参加考核的学生名单及时报送开课单位。
3. 承担公共基础课的教学单位,定于5月16日(周六)、17日(周日)进行课程集中考核。其余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考核时间。
4. 各学院和承担公共基础课的教学单位,按考核课程分别建立联系群,组织负责课程考核的教师和参加考核的学生入群,保证课程考核相关信息(如考试时间、考试平台含进入方式等)沟通及时畅通,但不能泄露试题内容。
5. 各学院和承担公共基础课的教学单位,制定本单位《2020届毕业班课程考核工作安排表》(附件1),组织落实任课教师做好试卷命题、考核方式、考试方案等工作,安排好监考人员,配合任课老师开展线上考核工作,并务必及时通知毕业生准时参加考核。
6. 任课教师制定考核方案,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后,通过联系群等组织开展课程考核工作。任课教师应保证考试质量,在考前不得划定考试范围,更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试题内容,要留存与学生成绩有关的材料,考生答卷(含电子答卷)、论文、报告、作业、成绩单以及评分标准或依据等考核材料报所在单位归档。
7. 学生应按时参加课程考核,无故不参加线上考核的学生,按缺考处理。考生在考试期间不能对试题截屏、拍照或以其他方式进行扩散,不得泄露试题和答案,不得通过手机、QQ等各种手段向他人寻求答案。
8. 任课教师和考生要严格遵守学校课程考核相关规定,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学校将依据相关管理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
(一)答辩与成绩录入时间
由各学院确定答辩具体时间,并于2020年5月 25日(周一)之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录入工作。
(二)制定答辩工作方案
1.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原则上采取线上答辩方式进行,由各学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教务处负责总体协调。
2. 各学院须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答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生参加答辩的资格,结合本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2020届毕业班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表》(附件2)。
3. 若确因客观情况无法组织开展线上答辩的学院,可个案处理并调整采取其他合适的方式或答辩成绩评定替代方案,报教务处审批。对于因客观情况无法参加线上答辩的学生,由各学院个案处理并调整采取其他的答辩成绩评定替代方案。
4. 远程线上答辩要求采用视频答辩方式。网络视频答辩软件要求:软件功能稳定、操作简单易用、支持共享屏幕在线播放PPT、可在线共享文件等;可采用钉钉、腾讯会议、QQ、微信、等平台进行。
(三)做好答辩前相关工作
1. 完成查重与评阅工作。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工作应在答辩前一周完成;各学院和指导教师应督促学生把握进度并及时指导学生修改完善论文,并组织指导老师、评阅教师要按要求认真完成评阅和成绩评定。
2. 成立各组答辩委员会。各组答辩委员会应严格按照学校规定对答辩成员资格进行审核,答辩成员不少于3人,设答辩秘书1人,具体工作参照学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执行。
3. 审核答辩学生资格。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毕业学生,不能参加答辩:(1)毕业当年申请延长学习时间者;(2)论文检测未通过者;(3)论文评阅不合格者;(4)由他人代写论文者;(5)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者;(6)伪造数据者。
4. 制定答辩工作安排表。答辩前三天,各学院将答辩安排录入管理系统,答辩安排包括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答辩学生分组名单、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答辩时间、使用的线上平台等,并向教师和学生公布答辩工作安排的基本信息,包括答辩时间、答辩平台(含进入方式)、答辩学生顺序、答辩小组教师、答辩秘书等内容。
5. 测试与熟悉答辩平台。各学院应在答辩前一天,指定专人对线上平台的录音、录像、表决方式等进行测试,并组织教师与学生,提前熟悉线上平台的使用方法,对使用的平台、录音录像方式、表决方式等进行预演。
(四)答辩流程
答辩期间,各学院应加强对线上平台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答辩工作有效正常开展。线上答辩流程可参考如下步骤:
1. 提前进入平台做好准备,按照答辩时间,答辩秘书召集答辩委员、答辩同学进入线上视频平台的答辩室,可允许旁听学生参会(应核对身份、禁言),并做好会议记录和答辩记录。
2. 答辩委员会主席(组长)主持会议并介绍答辩委员会组成及答辩程序,宣布学生答辩开始并组织答辩进程。
3. 学生就毕业设计(论文)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案、研究成果等进行报告,答辩委员会提问及学生回答。各学院应根据情况对每个学生的报告毕业设计(论文)和回答问题的时间提出具体要求。
4. 答辩结束后,答辩委员会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学术水平和答辩人的答辩情况进行评议,就是否通过论文答辩进行表决,确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成绩。
(五)答辩要求和成绩评定
1. 答辩情况应有详细纪录。在答辩过程中要确保视频答辩的效果,做好答辩全程录音录像和答辩记录工作,并将答辩视频资料与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材料统一归档。
2. 指导教师成绩、评阅教师成绩、答辩成绩等三个评分均应以百分制记分,毕业设计(论文)初评总成绩和院答辩委员会总成绩采用五级制记分评定。
3. 未通过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学生,在对原毕业设计(论文)修改补充后,可以向所在学院申请二次答辩。
4. 通过答辩的学生,应根据本组答辩委员会意见再次认真修改完善毕业设计(论文),修改后的毕业论文(设计)经指导教师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最终定稿论文在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中提交。
5. 学校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推荐工作,另行通知。
三、毕业审核工作
(一)工作进度初步安排

(二)工作要求
1. 学历学位资格审核是一项政策性强的工作,各有关学院、各有关部门全面、系统、认真地阅读毕业相关文件规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确保2020届毕业审核工作有序开展。
2. 请各学院系统梳理本学院2020届毕业生学业情况,对不能如期毕业和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应重点关注,加强帮扶,督促和指导毕业生顺利完成学业。
3. 请各学院严格按规定审核,提前做好毕业资格审核工作,如因错报、漏报产生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材料报送
(一)课程考核工作
请各相关学院和承担公共基础课的教学单位于2020年5月11日(周一)下午下班前将《2020届毕业班课程考核工作安排表》(附件1)的电子版发送教务处教务管理科。联系人:龚老师。联系电话:38256866。联系邮箱:gsgzm@gpnu.edu.cn。
(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
请各相关学院于2020年5月11日(周一)下午下班前本学院《2020届毕业班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安排表》(附件2)的电子版发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联系人:闫仙,张小武。联系电话:38256661。联系邮箱:191126286@qq.com。
(三)毕业审核工作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38257798。
联系人:龙老师。联系电话:38256437。
联系人:崔老师。联系电话:38257798。
附件:
1.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单位2020届毕业班课程考核工作安排表(模板)
2.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学院2020届毕业班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安排表(模板)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