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开课单位:
为保证我校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正常运行,根据年度教学工作计划,教务处决定开始组织安排下学期教学任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任务下达
(一)核对与下达2017级至2019级教学任务
1. 我校2017级、2018级、2019级下学期教学任务按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既定教学计划下达,已录入教学管理系统。
2. 请各学院按照《新教务系统人才培养方案操作流程》(附件1),核实教学管理系统三个年级各专业班级的课程名称、课程性质、学分、周学时、总学时、上课起止周数,是否与既定教学计划相符,并于 5月15日前将下学期所执行的教学计划纸质版(主管教学院长签字)报送教学建设科。
3. 各学院下学期教学计划执行(即实际开出课程)应与既定的人才培养方案相符,如有调整,则须填报《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学计划调整申报表》(附件4),说明调整具体原因。此表按年级、专业(方向)填写,一式两份,请各单位主管教学院长认真核实、签名盖章后,于5月18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建设科。
(二)核对与下达2020级教学工作任务
1. 广州校区(包括东校区、西校区、北校区、白云校区,以下简称“广州校区”)2020级各专业第一学期教学计划参照现有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如需修改或新增课程,请按照《课程库变更操作手册》(附件2),在教务管理系统里修改或新增课程。
2. 河源校区2020级各专业第一学期教学计划,严格按照教务处与各学院商定的已经定稿教学计划,并于 5月15日录入正方教学管理系统,不得擅自做任何修改。
二、教学任务信息填报
(一)填报理论课教学任务信息
1. 各学院及相关开课单位在填报理论课教学任务安排情况时,须将教学任务相关信息于5月28日之前在系统上录入完毕(具体按照附件5操作)。
2. 各学院及相关开课单位报送教学任务时必须认真填写《教师任课表》(附件6)的各项内容:“班级”一栏以教务处规定的各班级规范简称填入,不能擅自杜撰班名,同时要标明班级所在的上课校区。“课程名称”一栏严格按专业教学计划既定进程规定的课程名称填写,课程后应有任课教师姓名及其职称(要及时在正方系统上更新教师职称)。
3. 由外单位承担的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不能遗漏,需标明开课部门(请查阅课程归属表,见附件3),“双语教学”中注明是否双语教学,“合班”中要注明合班情况,并报送一份由教学院长签字的纸质版到教务处。Excel电子文档在下学期开学第四周发至邮箱:522274291@qq.com。
4. 除政治理论课、大学英语、体育课外,请各学院务必把下学期由外单位承担的其它公共基础课及部分专业基础课(如:高等数学、计算机应用基础、教育学、心理学、教师口语技能、师范技能实训、大电类课程、三笔字、会计学、管理学等,具体见附件3“课程归属表”)的课程、班级于5月21日前报送到承担教学任务的有关开课单位。
5. 下学期承担外单位的公共基础课及部分专业基础课课程的马克思主义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工业中心、外国语学院、体育部及各学院,落实下学期教学任务,并于5月28日前网上录入任课教师相关信息,同时报送《教师任课表》一份打印稿至教务处,Excel电子文档请在下学期开学第四周发至:522274291@qq.com。原则上各教学单位不得截留不属于本单位开设的课程,如确定本学院有教师胜任,可与课程归属单位协商。
6. 高等数学、思政等课程在各学院的具体开出时间,由教务处统筹安排(见附件7)。外国语学院(大学英语)、体育部因实行分级教学和选课制,其任课安排按以往方式于5月28日之前报送。
(二)报送实训课、机房上机课教学任务信息
1. 各学院及相关开课单位报送机房上机课教学任务时,需填写《教师任课表》(见附件6),填报时应结合专业需求和学校机房可支撑条件进行,课程名称、班级等务必遵照理论课教学任务的要求填写。
2. 各学院及相关开课单位在机房上课的实训课教学任务请于5月28日前报送word文档和一份打印稿到工业中心欧老师处,电子文档发至:gdinowh@163.com,联系电话:38256438。
附件:
1. 新教务系统人才培养方案操作流程
2. 课程库变更操作手册
3. 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及部分专业基础课课程归属表
4.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
5. 新教务系统教学执行计划及教学任务落实操作流程
6. 教师任课表
7. 2020级公共基础课安排一览表(另行通知)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