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本科高校2020年度省级系列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省教育厅决定继续在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质量工程”)框架下,以竞争立项方式,单独资助建设体系化、结构化的在线开放课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充分发挥各教指委、专家组织的指导、统筹和规划作用,瞄 准全省布点较多的专业(类),整合省内外优质师资和教学资源, 在既有的建设基础上,采用跨校合作共建方式,组建高水平课程团队,建设体系优、质量高、内容适称、受益面广的在线开放课程群,并通过相关平台系统大力予以推广,提高我省高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水平,促进和深化粤港澳大湾区高校课程建设交流合作。

二、立项原则

(一)创新择优。鼓励课程理念先进、前期基础扎实、学校保障充分的项目立项;鼓励突破原有课程建设定势,创新课程开发思路、方法、技术,构建新型课程结构体系,注重体系完整性和适用性,并突出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特色。

(二)统筹规划。由教指委或专业领域其他专家组织统筹规划,对专业领域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需求和已有课程存量等进行深入调研,突出参建高校比较优势,实施差异化建设策略。

(三)共建共享。鼓励优势学科专业所在高校牵头,组织跨校教学团队,开展多校特别是与港澳高校联合共建,优化课程设计和内容,充分考虑各层次高校课程教学需求,通过课程共建扩大课程共享。

三、建设类别、范围和数量

广东省本年度系列课程计划立项总数80门左右。主要建设类别和范围如下:

(一)专业类课程

专业类课程由专业类教指委牵头,以课程群的形式申报,每 个专业类同时申报10门左右的课程。

立项范围:全省布点较多的专业类、卓越计划相关专业类主干核心课程群;战略支柱、战略新兴产业相关专业主干核心课程群。

(二)专项课程

由多校或多教指委联合,聚焦特定专题或专项工作,突出广东和粤港澳大湾区特色,规划建设对应课程群,形成10门左右的专项工作课程体系。 ’

立项范围:粤港澳区域文化课程群、“五新”建设改革通识(基础)课程群、国家重大战略通识课程群等。

2018、2019年度系列课程立项中,获批立项的教指委和课程统筹单位,本年度仍可参与课程申报,以完善原有课程体系,课程申报数额限5门以内。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资格

课程牵头申报人应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实践的在职专任教师,课程建设经验丰富,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课堂教学效果优秀;

2.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至副高级;

3.具有先进的课程建设理念和清晰的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思维,在所建课程领域具有较强影响力和权威性;

4.具有高度的课程建设热情和较强的团队组织能力,接受过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和应用相关培训,能够按时保质主持课程建设直至完成并上线,能够持续推动课程更新和后续应用推广工作,原则上自课程立项至结题验收,不得更换课程负责人,课程团队主要成员不得有大幅变更。

(二)建设要求

1.课程必须符合立项范围要求,并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建设任务,2022年1月31日前上线至粤港澳大湾区高校在线开放课程门户平台。

2.每位教师本年度限主持一门课程,且最多同时参与另一门课程建设;已主持有省系列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且仍未建设完成的,原则上不作为本年度课程负责人。

3.相关教指委(专家组织)须在相关高校、相关专业间充分沟通协调并进行有力统筹,对课程体系构建、课程内容设置、课程中期检查、课程上线、应用推广等予以全程指导;原则上一个教指委至多提出一份课程建设方案。

4.每门课程均须组建跨校团队,合作共建高校一般不少于3所,特定课程鼓励联合港澳高校共同建设。课程牵头高校要组织参与建设高校对课程建设方案进行充分论证,并在建设方案中明确课程共享机制。相关高校要对课程开发、师资培训、使用推广等工作予以大力支持。

5.课程建设须符合《广东省本科高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和上线标准》和国家标准《信息技术学习、教育和培训在线课程》(GB/T36642-2018)的有关要求。

6.此前已在省质量工程课程类项目中获立为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的,允许参加本次系列课程建设,最终是否纳入申报,由教指委统筹。

(三)立项程序

由各教指委(专家组织)统筹,对本类别课程建设基础和需求进行充分调研,组织有意向参建的高校集体论证,拟定本类别在线开放课程建设计划(包括课程名称、参与单位、参建人员、既有基础等)和总体建设方案(包括课程体系设计思路、建设必要性和可行性、课程建设安排、课程质量保障及优势特色、应用范围、共享推广计划等),报送省教育厅。届时,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各教指委报送的计划和方案进行论证,并择优立项,项目立项方式另行通知。

五、支持方式

省教育厅拟安排专门经费支持本轮课程建设,根据课程建设内容和预期效果,给予一定的引导性资助。各牵头高校要统筹本校资源,对立项课程予以配套支持。对拟立项建设的课程,省教育厅将对课程团队教师组织有关培训。

六、报送材料

(一)预申报:请有意申报的单位汇总填写《预申报信息表》(附件5),11月7日前发送到邮箱:gsjyk@gpnu.edu.cn

(二)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7日。

工作联系人:赵建云;联系电话:020-38265564。

办公地点:东校区行政楼206;邮箱:gsjyk@gpnu.edu.cn

附件:

1.课程立项建设支持范围

2.广东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计划表

3.广东省专项在线开放课程总体建设方案

4.广东省本科高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上线标准

5.广东技术师范大学预申报信息表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