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总工会关于开展南粤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暨特级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粤教人函〔2021〕9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广东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在立德树人、专业教学、课程思政和创新创业教育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任教师;已退休的参评教师须为学校返聘教师,并提供返聘证明。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原则上不接受参评:

(一)已获得广东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的教师。

(二)近次连续两次申报广东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但最终未入选的教师。

(三)未获校级教学名师或虽获校级教学名师但评选时未进行公示的。

(四)现任学校领导、学校中层管理部门负责人(正副职,不含教学院系负责同志)。

二、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2名教师申报广东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

三、评选条件及评选标准

(一)基本条件

候选人原则上须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并累计在广东省本科高校工作10年以上;受聘教授职务;近3个学年度,面向本校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108学时/学年。

(二)其他条件

除以上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候选人须是近5年国家级或省级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负责人(自2015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 候选人须是近两届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主要完成人,或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5名、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3名。

3. 候选人须是国家级或省级一流课程负责人。

(三)评选标准

具体评审标准见广东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评选指标体系(附件2)。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长期承担基础课、专业课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教学成果显著的教师,特别是为低年级学生授课的优秀教师。

四、推荐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推荐材料

1. 广东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word及pdf格式);

2. 能够集中反映推荐候选人教学能力、水平和教学成果的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套、电子版(pdf格式);

3. 候选人主讲的一门课程15-45分钟的课堂教学录像光盘一张;

4. 推荐候选人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word格式)。

(二)时间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组织推荐工作,并请于4月21日(周三)下午17:00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加盖教学单位公章)报送教务处教学建设科(东校区行政楼206室),电子版(请以“教学单位+教学名师推荐材料”命名)发送至邮箱:gsjyk@gpnu.edu.cn

工作联系人:汤婷婷。   办公地点:东校区行政楼206室。

联系电话:38265564。   联系邮箱:gsjyk@gpnu.edu.cn

 

附件:

1. 广东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申报指南

2. 广东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评选指标体系

3. 广东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

4. 广东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推荐候选人汇总表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