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培养跨学科复合型人才,提高我校本科生就业竞争力和社会适应力,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试行)》(广师大〔2021〕119号)规定,各学院可以结合社会需求和实际办学条件提出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开办申请,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已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全日制本科专业,均可申请开办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

二、申请开办学院应组织专家论证,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向教务处报送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设置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论证过程、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开办数量、招生规模、收费标准及计算依据、师资及实践教学条件保障等)。

请有意向开办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的学院,在5月17日下午4点前将《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开办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申请表》、专家论证后的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以及《XX学院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设置申请报告》和《XX学院申请开办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汇总表》等纸质材料报送教务处,电子版发送到gsjwk@gpnu.edu.cn邮箱。

特此通知。

工作联系人:龚老师。

联系电话:38256866。


附件:

1.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试行)(广师大〔2021〕119号)

2.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开办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申请表

3.XX学院申请开办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汇总表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