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我校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实践教学工作的通知》(广师大教202199号文)精神,为及时了解和掌握毕业生实习进展情况,加强我校与实习单位的密切联系和对毕业实习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现就我校本学期专业实习、教育实习中期检查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1年10月12日—11月12日。

二、检查内容

(一)检查实习的开展、安全(特别是疫情防控等情况),各学院领导的组织管理工作情况,各实习点指导教师(含校外实践教学指导教师)指导情况,掌握学生毕业实习的进展情况;

(二)学生教学实习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三)实习单位对我校实习生及实习工作的评价、意见建议;

(四)集中实习学生的比例以及各类实习基地建设、存续、使用率等问题;

(五)了解学生实习效果。

三、检查形式

(一)本次检查采取以各学院自查为主,教务处抽查的形式进行。各学院应组成以教学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开展工作。

(二)实地检查实践教学基地学生实习情况。每个学院应选派人员对所属教学基地进行检查,与实习单位领导、指导教师和实习生代表座谈;基地信息如有变更的,请及时与实践教学管理科联系。

(三)学院抽查要做到全面覆盖,既要检查集中实习学生又要检查分散实习的学生,及时掌握分散实习的学生动态,着重检查《教育实习学生实习手册》的填写情况;加强实习指导教师工作检查,明确教育实习中校内指导教师、实习单位班主任教师、专业指导教师“三导师”职责,检查《教育实习指导教师手册》填写情况。

(四)教务处重点抽查与专业认证工作相关的教育实习基地实习生实习情况和较为集中的专业实习基地实习生实习情况。

(五)对个别已完成专业实习的学院,应在实习生回校后及时组织召开工作检查会,落实相关检查任务。

(六)各学院的实习检查工作情况需作相关报道(配图片)挂网。

四、检查要求

(一)加强实习基地建设及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管理工作。目前各专业校外实习基地发展建设不均衡,未能完全满足实习生集中实习的要求,部分校外实习基地闲置,与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不适配。各学院在校外实习基地检查巡视过程中,应与基地相关人员加强沟通、联系,并根据各专业特点,将“产学研”教育模式纳入教学改革和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中来,充分发挥企业和行业对人才素质、技术水平及职业能力的导向性作用,激励指导教师切实有效地履行职责,进一步扩展校企协同育人渠道。

(二)本次检查过程中应着重听取实习单位和实习生对实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填写各项中期检查记录表(附件1,2),并提出整改意见。2021年11月20日前,将检查材料送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38265717;

办公地点:东校区行政楼202B。


附件:

1.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实习中期检查情况记录表

2.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实习中期检查登记表

3. 2021年教学实习工作中期抽查情况表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1年10年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