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充分发挥各教学单位在教学质量监控中的重要作用,形成校院两级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将本学期各教学单位教学质量监控及院级教学督导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教学工作的常态化检查

1.各教学单位根据学校有关教学文件和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相关负责人应深入教学一线,定期开展教学的自检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按有关要求保质保量提交各类教学检查材料。

2.各教学单位应严格执行《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听课评议制度》(广师大〔2019〕647号),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秋季学期全员听课评课工作的通知》(广师教〔2021〕97号),《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广师大教〔2021〕131号)要求,切实做好课堂教学质量监控工作,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的常态化检查,对课堂教学存在明显问题的相关教师,要及时进行帮扶、教育、督促整改等。

3.各教学单位相关负责人应重视学生教学信息反馈情况,每月定期登录教学信息员平台查看学生反馈信息(平台账号密码另行通知),并根据学生反馈情况,掌握和研判学院教师的教学状况,及时跟进处理和解决相关问题,进一步强化教学质量监控的闭环效应。

二、加强院级教学督导工作与管理

1.各教学单位应充分发挥院级教学督导的教学督查作用,进一步加强院级督导的组织和管理,严格按照督导工作计划安排,深入开展本单位的教学督导工作。

2.院级教学督导应协助做好本单位开展开学初、期中教学检查,课程试卷、毕业设计(论文)、实践教学等教学档案的专项互查等各类教学检查工作。

3.院级教学督导要进一步做好督查本单位全员听课评课的落实情况,确保全员听课评课的工作质量。

4.院级教学督导每月至少听课评课2节以上,具体听课任务由各教学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听课评议表由各教学单位归档管理。

5.因人员岗位调整导致院级教学督导名单有变的,请各单位按之前的规定人数进行补充完整并完成本学期督导工作任务。

三、其他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根据学生信息员的反馈情况,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提交一份有关学生信息员反馈信息的分析报告。

2.各教学单位的院级教学督导组长根据相关工作安排,按时提交一份督导工作小结。

3.各教学单位课堂教学检查时,应做好检查情况记录(填写附件3)。

请按时将附件1、2材料发送到邮箱:gspj@gpnu.edu.cn,纸质盖章版交到教务处评估科(东校区3栋405)。附件3由各教学单位存档备查。

联系人:龚老师、任老师,联系电话:38256485。


附件:

1.学生信息员反馈信息的分析报告

2.广东技术师范大学院级教学督导工作小结

3.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课堂教学情况检查记录表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