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和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教师申报、各教学单位推荐、学校审核、校外专家评审,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1年11月15日至11月19日。若对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向学校教务处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周周 联系电话:38256485

邮箱:gszz@gpnu.edu.cn 地址:东校区三栋405


附件:2021年省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拟推荐名单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1年11月15日